词条 | 临县煤炭工业管理局 |
释义 | 简介临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始建于一九八六年,二十多年来,我县煤炭工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局机关的机构也几度改变,形成了现在的煤炭工业管理中心(可挂煤炭工业管理局的牌子),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的全县煤炭行业的安全指导、行业管理等行政职能。 中心现设二股、一室、三个中心。即:安全指导股、行业管理股、办公室、安全技术服务中心、煤炭职工培训中心、瓦斯监控中心,现有职工4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4人,专业技术人员12人。 机构职责1、研究拟定全县煤炭工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具体办法和措施,提出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的建议,统筹规划煤炭工业布局,发展煤炭洗选加工、综合利用和多种经营,促进行业结构的调整,引导企业走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经营之路,对全县煤炭企业实施行业管理,确保煤炭工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发展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煤矿企业执行煤炭工业法律、法规和生产建设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负责对煤炭工程质量监督及认证工作。 3、研究拟定煤炭工业体制改革的方案和措施,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国有煤炭企业改革,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进行转产分流、减员增效、改组、兼并、破产、实施再就业工程。 4、研究提出全县煤炭营销策略和产运销衔接的政策建议;组织全县煤炭企业年度煤炭订货,协助有关部门协调与铁路、港口及主要用户的合作关系;引导企业联合竞争、维护公开竞争秩序;负责煤炭准销牌、票的管理。 5、依法整顿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关停违法开办和经营的各类煤矿。监督落实煤矿关井压产工作,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过程中涉及煤炭行业管理方面资料的审核;指导煤矿安全评价工作;负责全县煤炭行业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煤炭生产的总量控制,组织实施关小建大、资源整合工作;依法对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矿井进行审查、审批和上报工作。抓好煤矿的新建、改建、扩建及采煤方法改革、技术改造等工作。 7、对煤矿企业生产、技术等实施严格管理,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煤矿“一通三防”工作;负责标准化矿井建设工作。 8、掌握和分析煤炭工业经济运行动态,汇集、分析和发布煤炭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负责煤矿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代办,乡镇、村办煤炭企业劳动合同的监督管理、劳动合同书的汇总上报工作。 9、负责全行业新技术推广工作,指导企业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负责全行业科技成果鉴定,组织全行业的技术交流;负责培训、复训全县煤炭系统,除煤矿安全副矿长之外,各类煤矿的矿长、副矿长、井上下各种特殊工种、安全管理人员及煤炭企业从业人员。 10、负责对煤炭行业矿管费、企管费、煤炭生产安全基金(费用)、专项维简费的收取和使用,并进行集中管理,保障煤炭工业健康发展。 11、负责县矿山救护队的管理,参与煤矿伤亡事故的抢险、救护、调查和处理。 12、贯彻执行上级工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全县煤炭系统工会工作。 13、承办省、市煤炭工业局、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 煤矿安全指导股 行业管理股 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临县煤炭职工培训中心 瓦斯监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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