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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度在省内普通本科院校中联招联考国际商学院学生的通知
释义

辽教发[2010]42号

省内各普通本科院校:

为了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试办国际商学院的通知》(辽政办发[2002]14号)精神,加速培养国际商务人才,为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提供人才资源和智力支撑,我厅今年继续在省内国际商学院和各普通本科院校中进行“2+2”和“1+3”模式联招联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1.省内各普通本科院校的全日制在籍二年级(“2+2”模式)和一年级(“1+3”模式)本科学生(不包括高考提前批次录取、定向招生、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不包括独立学院、在读国际商学院和专升本、中职升本的学生)。

2.学习成绩优良,没受过纪律处分,外语达到较高水平,已学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报名方法和报名时间

报名工作由各国际商学院具体负责。考生须经原就读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方可报考。各国际商学院招生计划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以从网上下载考生登记表(附件2)。每名考生填报“报考学校”和“报考专业”时,还需填报“是否服从调剂其它国际商学院或其它专业”。考生可向各国际商学院咨询报考所需的相关信息。考生报名时间截止到2010年6月18日。各国际商学院于6月22日将考生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到我厅高等教育处。

三、考试办法、科目、时间和地点

考试分为统一科目考试和面试。统一考试科目为英语。考试时间为2010年6月27日(周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设在大连(东北财经大学);面试方式及时间由各国际商学院确定。

四、录取

1.我厅对参加联招联考的学生实行统一录取方式,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统一科目考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

2.面试由各国际商学院组织,面试内容和方式由各国际商学院根据对人才的需要目标自行确定,择优录取。

3.录取名额不满的学校和专业可以从其它院校服从调剂的考生中录取。各校要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4.考生录取后,由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考取国际商学院学生学籍变动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学籍变动通知)。被录取考生携带“学籍变动通知”到原就读学校办理录检表、学习成绩单、组织关系和调转人事档案,我厅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统一办理学籍变动手续。考生凭上述材料到录取学校报到。

5.如发现录取考生不符合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我厅不予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五、学历及学位授予

由国际商学院录取的学生统一改学经济类或管理类的专业(具体见国际商学院招生计划),按两年(“2+2”模式)或三年(“1+3”模式)制培养,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毕业时颁发国际商学院所在学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收费标准

国际商学院按成本补偿原则收费。各校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报省物价部门批准。学生被录取后,从第三学年起(“2+2”模式)或从第二学年起(“1+3”模式)向被录取学校缴纳学费。

七、各国际商学院自行制定招生简章,报我厅审定后,可通过网上及其它媒体进行宣传。有关事宜可登录各校网站查询。

八、各学校要积极支持国际商学院的联招联考工作,支持优秀学生到国际商学院学习,并帮助办理有关手续,为我省国际商务人才的培养做出贡献。

请各学校务必将此文件精神传达到本校每位本科在籍二年级学生(“2+2”模式)和一年级学生(“1+3”模式)。

附件:

1. 2010年联招联考国际商学院学生招生计划及联系方式.doc

2.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联招联考国际商学院考生登记表.doc

3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联招联考国际商学院考生情况汇总表.doc

二o一o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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