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长江大学政法学院 |
释义 | 长江大学政法学院组建于2003年12月, 由原荆州师范学院政治法律系、江汉石油学院人文经济学院、湖北农学院“两课”部及湖北职工医学院“两课”部合并而成,其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76年创办的荆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治系,在30年的办学历程中,政法学院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并逐渐形成了自身鲜明的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 学院师资长江大学政法学院现有教职工80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35人,讲师12人,博士6人,硕士42人,拥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4%,另有兼职律师5人,仲裁员2人;拥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两个硕士学位点和思想政治教育、法学、社会工作三个本科专业,一个法律事务专科专业;拥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省级重点学科;设有政治系、法律系、社会工作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学生860人。 研究成果长江大学政法学院积极投身社会科学研究,在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领域有着不凡的成绩,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党史党建、民商法学等主要的研究方向上取得了一大批颇具影响的科研成果。近五年来,先后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120余篇,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10部,主持和参与国家级科研课题2项,承担省部级及地方委托科研项目 40多项,获省级科研成果奖4项,其它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20多项,有2人被评为“湖北省跨世纪学术骨干”。 所授荣誉长江大学政法学院致力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不断改革的按大类培养的课程教学体系为学生全面掌握基础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完善的教学条件不仅使学生的实务能力得到切实的训练,同时也为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提供了充分的保证。学院建有设备先进的社会工作实验室,功能完备的模拟法庭,拥有藏书数万册的图书资料信息中心。在2004年和2005年的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和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中,政法学院先后有12名同学的科研成果获省级奖励。秉承“厚德求真、明理奉法”的院训,政法学院以严谨的教风和优良的学风为学生综合竞争力的提高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近年来,学院先后有2名教师获曾宪梓教学基金奖,1人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1人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超过30%的毕业生进入全国名牌大学攻读硕士学位或考取国家公务员。 学术交流长江大学政法学院十分注重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与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政法大学等长期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和交流,著名法学家、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马克昌,著名经济学家、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王元璋教授等专家学者受聘担任学院兼职教授。先后与荆州市法院、荆州市检察院、湖北楚都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关系。 着眼未来,长江大学政法学院将继续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科学研究为重点、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与社会各界同仁并肩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现状因独立设置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党和国家的刚性要求:一是新时期新阶段,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二是独立设置马克思主义学院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的核心指标;三是独立设置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办学方向的需要;四是独立设置马克思主义学院已与申报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挂钩,未建立独立的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高校没有申报资格。独立设置马克思主义学院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二是有利于“十二五”期间申报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的需要,长江大学政法学院分立重组为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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