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太极拳协会 |
释义 | 简介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太极拳协会成立于2003年9月,在全校招纳会员,是全校性的学生体育社团组织。协会致力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本协会宗旨是:发扬我中华之武术,继承中华民族之宝贵文化遗产,活跃大学生的业余生活,锻炼筋骨,增强体质,祛病延年,防身抗暴,陶冶情操。目的在于满足同学们的个人爱好,强身健体,防身自卫,陶冶心情,并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发扬光大 协会学习内容主要学习二十四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陈式太极拳套路,并练习发展器械放面的套路。 二十四式太极拳二十四式太极拳是太极拳五大派吴杨陈武孙之一的吴派的简化太极拳,是吴式的竞赛套路(45式)及简化而成的简化套路,是不错的太极拳起步套路,适用于初学者。 杨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拳架舒展简洁,结构严谨,身法中正,动作和顺,刚柔内含,轻松自然,轻灵沉着兼而有之。姿势开展,平正朴实,练法简易,由松入柔,积柔成刚,刚柔相济。正如杨澄甫所说:“太极拳是柔中寓刚,棉里藏针的艺术。” 陈式太极拳第一路动作简单,柔多刚少,以“棚捋挤按”四正劲的运用为主,以“采挒肘靠”四手的运用为辅。柔中寓刚,行气运动,以缠丝劲的锻炼为主,发劲为辅。全身内外,动分静和,一动全动,体现柔缠中显柔缓稳的特色; 第二路(炮捶)动作复杂,急速紧凑,刚多柔少用劲以“采挒肘靠”为主,以“棚捋挤按”为辅以刚发劲为主窜蹦跳跃,腾挪闪展,震足发劲。刚中寓柔,体现柔缠中显刚快脆的特点。 太极剑太极剑是太极拳运动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兼有太极拳和剑术两种风格特点,一方面它要象太极拳一样,表现出轻灵柔和,绵绵不断,重意不重力,同时还要表现出优美潇洒,剑法清楚,形神兼备的剑术演练风格。 协会发展协会成立以来历届会长带领会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化体育运动,与社会上的交流也更加频繁,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力也逐渐扩大。协会多次被评为学校的先进社团,并于09年被评为连云港市大中专院校优秀学生社团,是职业技术学院的星级社团。 参加活动每年参加学校的社团文化节以及校园文化节巡礼 多次参加校园十佳歌手比赛 多次参加连云港市中心血站颁奖晚会 多次参加各院校文化艺术类晚会 参加10年港城达人秀 参观连云港市世界太极拳交流比赛 参加······ 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宗旨:以武会友,强身健体,发扬太极拳这一中国传统文精华,提倡科学健身方式。发动、团结和组织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广大师生积极参加全民健身计划中的太极拳运动,提高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太极拳运动水平。 第二条 性质: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太极拳协会是以院团委为领导的社团联合会辅助管理的体育类学生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 本协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宪法和法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社工委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任务第三条 积极普及推广太极拳文化,努力提高我校师生太极拳运动的整体水平。完成二十四式、杨式太极拳、陈氏太极拳、陈氏太极剑的教授。 第四条 以组织表演太极拳等形式,努力做好宣传工作,让更多的同学和老师加入太极拳健身行列。积极扩大在校内外的影响,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增光。 第三章 会员第五条 会员资格的取得 1、 凡爱好并以实际行动参加太极拳健身的广大师生,承认本会章程,并具有较好的武德修养者。 2、 由本人自愿申请,填表注册,自觉交纳会费,经本会组织审批后,即可成为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1、 有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活动的权利。 2、 对本协会的工作和活动有建议权,并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有权要求撤换不称职的本协会领导人员。 4、 有同时加入其它协会的自由。 5、 有退出本协会的自由。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1、 不得无故缺席本协会组织的活动。 2、 按规定交纳会费。 3、 珍惜本会荣誉,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第八条 会员因故离校,但继续参加本协会活动,为协会做贡献者, 可 保留会员身份。 第九条 会员资格的丧失 1、 连续两个月不参加协会组织的任何活动。 2、 不履行本会会员义务者,经理事会讨论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3、 违反纪律准则相关规定者,按程序论定。 4、 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退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全体会员大会 在以下情况下,召开全体会员大会: 1、 招新任务结束后召开全体会员大会,由会长主持,并宣布本学期 工作计划。 2、 每学期末召开全体会员大会,由会长主持,各部门总结本学期工作 任务完成情况。 第十二条 常务会议 在以下情况下召开常务会议 1、 日常管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召开常务会议,协商讨论,以致问题得到更好地解决 2、 协会的活动举办,召开常务会议商议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 会长和副会长 1、 会长和副会长的产生 由上一届会长根据会员表现情况推荐与会员个人自荐产生候选人。经社团联合会考核后确定新任会长,会长任期一年。前任会长卸任后直接进入理事会。副会长由本届会长直接任命。 2、 会长和副会长的权利和义务 新会长上任后,负责任命副会长以及各办事机构的负责人,指导协调整个协会的运作,制定本人任期内的协会学期发展计划,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计划执行过程应接受理事会监督。会长在任期内必须经常向理事会汇报协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最低每学期不能少于三次,遇到重大事件必须请示理事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副会长负责协助会长工作,在会长有特殊原因不能主持日常工作时,可代替会长主持协会工作。 3、 副会长和部门负责人的罢免 副会长和部门负责人对会员负责,在会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会长有权罢免部门主要负责人。会长有权罢免副会长。 4、 会长的罢免 如会长确有严重失职行为,应首先由超过半数以上的理事会成员联名向社工委反映情况。如经社工委调查确有正当理由要求罢免会长,则由理事长主持召开全体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若同意罢免会长的票数超过三分之二,则罢免现任会长,并以最多票数当选原则,选举出新任会长。如新会长未能顺利经选举产生,则由原副会长接任会长一职,由理事会推荐候选人选。 第十四条 理事会 1、 理事会以一年为一届,由资深会员和新会员代表组成,设理事长一名。理事长负责理事会的组织和运作。理事会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审查,并表决由会长提出的协会各项计划、活动时间表及经费预算等。理事会同时负责审议会员提议。 2、 理事会每学期组织会员以不记名方式对会长等协会主要负责人进 行考评。 第十五条 理事会机构 1、 副会长:负责协助会长工作(设2名)。 2、 秘书部:负责整理协会资料,记录协会活动(设秘书长1名 干事2名)。 3、 组织部:组织协会活动的举办(设部长1名 干事3-4名) 4、 策划部:负责策划协会各项活动(设部长1名 干事3-4名) 5、 宣传部:负责宣传策划(设部长1名 干事2-3名) 6、 财务部:负责协会日常财务的统筹与记录(设部长1名 干事2-3名) 7、 导演组:负责协会文娱活动的设想及人员节目的确定(设组长2名) 第五章 经费第十六条 本会经费来源 1、 会员交纳的会费 2、 接受捐赠和赞助 3、 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 经费支出:主要用于组织活动、宣传活动、材料的复制等,在经费使用上以节俭为原则。 第十八条 经费管理:设会计,出纳各一人。对于各项经费的支出,实行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接受会员与社工委的监督,每学期由理事会审核,并在全体会员大会上公布账目。 第六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会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不当之处,可有至少30%的会员联名提出要求修改,由理事会讨论后,交由全体会员大会表决。修改章程的决议需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票数,方可通过。 协会成员成立至今已经资料散失无法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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