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荔湾供水管理所 |
释义 |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荔湾供水管理所是由原荔湾所(成立于1984年)及原芳村所(成立于1990年)于2005年11月合并而成,现办公地点分南北两片,南片位于芳村大道西101号,北片位于环市西路14号,均位于主干路段,交通方便。该所是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属下的一个对外服务窗口单位。现在职工300余人,管辖范围:南片东至芳村大道西、石围塘;西至海中村、龙溪五丫口桥;南至南教村东朗;北至黄岐鄱阳路、金沙洲。北片东至人民北路;西至珠江(桥中);南至沿江西路(六二三路);北至西槎路、增槎路以北。主要负责广州市荔湾区的用户水表管理、抄收计费;供水管网的管理、维修、保养;以及用户报装用水等业务。统计至2009年,该所供水服务面积73平方公里,管网长度1160多公里,辖内用水户共335800余户。 荔湾所作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的对外服务窗口之一,能按照“优质供水,诚信服务”的企业精神,按照文明服务窗口的标准和要求,积极开展各项优质服务活动,推出各项便民利民的举措,在市民用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对外服务窗口形象,并获得了多项荣誉: 1997年被国家建设部列为全国文明服务示范单位;1999年和2002年,经国家建设部审核,两度成为全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示范点;2008年被中国信息协会、中国服务贸易协会评为“中国最佳营业厅”;1999年和2003年,先后两次被广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服务单位”的光荣称号;2004年被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和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以及广州市第二届“羊城公告公益百星”中“诚实守信之星”和“广州市诚信建设示范窗口”殊荣;2007年被市精神文明办评为“广州市文明优质服务示范窗口” ;2006年该所团员青年义务检修队被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共同授予“广州市‘雷锋号’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光荣称号;从1991年至2005年连续15年先后被市公用事业局、市政园林局、自来水公司评为“先进单位”、“对外优质服务先进集体”。 为适应新形势下对外服务工作的要求,该所从2002年1月起,在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率先实行了《对外服务工作首问责任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提高了广大用户对自来水企业的满意度。同时,为了进一步树立文明服务窗口的形象,增加对外服务工作透明度,更好地接受市民用户的监督,该所在营业大厅LED电子屏幕上公布了《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向社会服务承诺制》、《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对外服务的有关规定》等内容,方便市民用户了解和监督有关的供水服务工作;2007年,该所在营业大厅安装了智能排队叫号系统,让用户不用再长时间站立轮候办理业务,达到了便民、利民、为民的目的,并受到用户好评。在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该所从努力完善和提升自身服务质量做起,积极推进各项文明创建工作。例如在了解到明心路民政局宿舍居住有50多户残疾人,出行不便,每月为了能按时到营业厅缴水费需要花上很大力气的情况后,该所主动与当地居委会取得联系,组织职工到该址上门为残疾人家庭办理了银行代划手续,在场的残疾人均对该所这项服务举措表示满意。 此外,该所还建立了快速抢修队伍,确保及时处理用户水表故障和水管爆漏的维修等问题。在2008年1月历史性严重的寒流入侵广州期间,辖区内出现多宗供水管网受冷爆漏个案,该所抢修人员在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克服严寒带来的困难,甚至一天处理多宗大型爆漏,有条不紊地迅速启动应急抢修预案制度,合理调动人力物力,使抢修工作能顺利开展,竭尽全力确保了市民正常用水。 近年来,荔湾供水管理所积极配合公司全面开展抄表到户、计量系统改造以及二次供水保洁等各项重点工作,向广大市民践行优质服务的承诺。该所全体职工决心再接再厉,在努力完成各项生产指标的同时,不断提高对外服务质量,为广大市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努力营造人水和谐的用水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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