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赓南 |
释义 | 莒南名士李赓南 莒县旧有谚云:“南有十字路,北有石埠子。”明清两代,曾在二地设巡检司衙门。十字路城北十里有一村庄,历史上曾因开设粮店闻名遐迩,故而村名“粮店”,后省作“良店”。现分作东西二村。西良店清末出过进士王金相,举人王乃昌;东良店则以李赓南、李松龄父子举人闻名。 李赓南字琴堂,号梅村,一号小泉,生于嘉庆十一年(公元一八0六年)二月初五日,卒于光绪十年(公元一八八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终年七十九岁。 公生于书香门第,父名受书,原名士谦,清庠生。李赓南十九岁时,母滕氏去世。兄弟二人居长,族中排行第四。幼承父训,性好读书,尤好读史,凡诸子百家,无所不读,且能读而不忘,作文疏荡有奇气。未冠入庠,道光十一年(公元一八三一年辛卯科)考中举人。其后公车九上,荐奏备中者八次。惜乎数奇不第。但因文名远扬,周围各县前来登门求教者不绝,斯时及门受业者则有庄陔兰翰林昆玉等多人。从学于李赓南,受益良多。 咸丰二年,(壬子,公元一八五二年)参加会试录遗考试,被选为大挑一等,由朝廷签分顺天试用知县,恩赏六品顶戴,敕授承德郎。因亲老世乱,不忍远离,故而改就教职,以便侍养。后乱平,由署栖霞授阳谷教谕。到任甫二年,得父病信,昼夜驰归。亲侍汤药,衣不解带者数月。父弃世,哀毁尽礼。服阕,委署陵县训导,只身赴任,未携眷属。反叛攻破城池,知县、典史、千总皆遇害,唯公因送学生在济南院试,得免于难。时人咸以吉人天相称庆。 先时,陵县人尚武轻文。自公到任后,大力提倡文学教化,诸生执经请业者渐多。公请兼摄书院事,授经阅文,朝夕不倦者十年。自此后,一县文风蒸蒸,久而不衰,文明大进,此皆公熏陶鼓舞所致也。后因老告归,设帐授徒于方伯洙边刘甲三家,又十年。经由门下成名者:举人有刘季莲、刘福航,食饩秀才有刘良甫、刘锡九等。李赓南培养教育过的学生有翰林、进士、举人、贡生、秀才多人,对莒县、临沂一带,乃至山东数县的文化教育事业,贡献很大,功不可没。本县贡生庄本悌、庄锡绅等皆曾及门受业,并对其推崇备至。 李赓南为人性格温厚平和,绝无疾言遽色。其教子孙,以孝悌为根本,以学吃亏为先务,为人师表,道德文章为世所重。 公元配韩氏,生四子二女,卒于道光二十八年,继配临沂刘氏,生二子三女。 李赓南长子李松龄,字芝田,弱冠采芹,年少英发,人皆以大器相期。二十四岁中咸丰壬子科(公元一八五二年)举人,保举训导,例赠修职郎。惜天不假年,未仕而卒,终年43岁。 传说李赓南中举后,去其岳父家探亲,岳父赠一金马驹古玩,曾引得妻舅不满。后秘藏于老屋墙内,传至公元一九五八年,生产队砸老屋作土肥用时发现,众孙辈争抢不已。送公安局鉴定后,竟为铜质,一场财产纠纷始告平息。看来钱财处理不当,亦为惹祸之胎矣。 注:大挑——清乾隆十七年定制,在会试后选三考未中的举人,由礼部分省造册,咨送吏部,派王大臣共同选拔。选取上的分为二等:一等以知县试用,二等以教职诠补,这种选拔称为举人大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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