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学超 |
释义 | 简介李学超,女,此前任江苏省镇江润林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1年10月16日,快报刊发了一篇以《钱、奥迪和举报者》为题的调查报道。该报道详细叙述了一桩发生在镇江、立案两年多却迟迟不能结案的职务侵占案。报道见报后,江苏省公安厅对此案非常重视,曾召集负责案件侦查工作的镇江市公安经侦支队负责人前往南京汇报案情。但是去年12月底,此案举报人来信反映,镇江市经侦支队在法定时间内第三次送检,竟然被润州检察院无理由拒收,“一桩事实清楚、调查了两年多的案子居然报检无门”。举报人担心该案不了了之,请求快报加以调查,追踪案件进程。 正当快报记者准备前往镇江了解情况之时,该案举报人之一的金明近日来电称,2012年1月6日,正在镇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了解案情的举报人李学超,在镇江市公安局大院内,遭到以被举报人徐新林妻子为首的一群人的辱骂与围殴,造成多处软组织挫伤,骶5椎体骨折。 事由2011年10月16日,有媒体刊发了一篇以《钱、奥迪和举报者》为题的调查报道。该报道详细叙述了一桩发生在镇江、立案两年多却迟迟不能结案的职务侵占案。具体内容为:2009年3月,镇江润林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学超、金明实名向公安机关举报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新林贪污、侵占巨额公款;同年4月镇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立案侦查;2011年9月,举报人向该媒体反映镇江市经侦支队在侦查过程中,存在着“放大抓小,避重就轻”“取保候审,监管不力”“监视居住,有名无实”等失职嫌疑;2011年10月,镇江经侦支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举报人的指责一一做出回应,表示经侦支队会给举报人一个负责任的结果。此案已经历了两次送检与退侦,按法律规定,第三次,也就是最后一次送检的时间将是在2011年11月10日。如果一切顺利,润州区检察院将接受经侦的侦查报告,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而如果检察院不认同经侦的报告,此案则有可能“到此为止”。 2011年底,记者收到举报人李学超、金明等发来的邮件,称他们多次前往镇江公安经侦支队了解案情,但经侦部门的回复多有反复,先是说经侦部门还没将经侦报告送检,最后的回复则是,经侦部门按法定时间将经侦报告送检,但润州区检察院无理由拒收,“一个事实清楚、调查了两年多的案子居然报检无门”。 2012年1月6日晚,记者致电举报人金明,告知记者将前往镇江作跟踪报道。金明称,举报人李学超当日在镇江刑侦支队了解案情时,在公安大院内遭到以被检举人徐新林妻子薛晓华为首的一群人辱骂和殴打。“李学超多处软组织挫伤,骶5椎体骨折,大把头发脱落”金明说。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