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释义 |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是长春高新(股票代码000661)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6年,行政总部和生产总部设于长春,营销总部设于上海。公司集自主研发、生产、营销和服务于一体,是国内规模最大的基因工程制药企业和亚洲最大的重组人生长激素生产企业,也是中国首个“基因工程药物质量管理示范中心”。其主导产品------金磊®赛增®是中国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的第一品牌。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5年以来,公司销售额已连续两年在全国所有基因工程制药企业中排名第一。 公司简介金赛药业以专注、专业的探索精神和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成为儿童生长发育治疗领域的领导者,在烧烫伤、辅助生殖、抗衰老、肿瘤等多个领域也正在建立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领先地位。 目前,金赛药业在儿童生长发育领域构建了一个整体的、系列的、长期的产品战略,以治疗儿童矮小、性早熟、巨人症、甲状腺疾病、性发育不足、儿童精神发育障碍等一系列的新产品成功研发和成果转化,为公司业绩持续、稳健、快速增长提供了保障。展望未来,公司将砥砺进取,持续创新,努力建立金赛药业------ “中国领先的儿童成长发育”百年品牌,最终成为世界级的专业基因药物公司。 公司荣誉金赛产品上市,从全国不到10家医院的20多名医生处方生长激素,到全国有600多家医院,4800多名处方医生使用金赛的产品,金赛凭借独特的营销模式和企业的实力赢得了医生和患儿的信任。金赛药业销售业绩蒸蒸日上,产品销售至全国26个主要省、市、自治区,连续6年保持年均60%业绩高增长,堪称国内基因工程产业成功经营的典范。 鉴于金赛药业在中国生物制药领域的领袖地位和杰出贡献,2007年7月,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授予公司中国首个“基因工程药物质量管理示范中心”的称号。 金赛优势Ø 领先的技术生产 Ø 质控第一保证下的高品质产品 Ø 雄厚的产品研发实力和产品线 Ø 强大专业的营销网络和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 产品介绍赛源通用名: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010021国药准字S20010020国药准字S20000038 商品名:金磊赛源 性状:本品为白色冻干粉末 分子式:C639H1003 O196N171S8, 适应症: 1.预防和治疗肿瘤放疗或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2.治疗骨髓造血机能障碍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3.预防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 4.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恢复加快。 用法用量: 1.肿瘤放、化疗后:放、化疗停止24~48小时后方可使用本品,用1ml注射用水溶解本品(切勿剧烈振荡),在腹部、大腿外侧或上臂三角肌处进行皮下注射(注射后局部皮肤应隆起约1cm2,以便药物缓慢吸收),3~10μg/kg/日,持续5~7天,根据白细胞回升速度和水平,确定维持量。本品停药后至少间隔48小时方可进行下一疗程的放、化疗。 2.骨髓移植:5~10μg/kg,静脉滴注4~6小时每日1次,持续应用至连续3天中性粒细胞绝对数≥1000/ml。 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3μg/kg/日,皮下注射,需2~4天才观察到白细胞增高的最初效应,以后调节剂量使白细胞计数维持在所期望水平,通常<10000/μl。 禁忌: 1.对rhGM-CSF或该制剂中任何其他成分有过敏史的病人。 2.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病人。 规格: 75万IU/75μg/1.0ml/瓶 150万IU/150μg/1.0ml/瓶 300万IU/300μg/1.0ml/瓶 贮藏:2~8℃避光保存 奥曲肽通用名:注射用醋酸奥曲肽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533 国药准字H20051860 商品名:金迪林 性状:本品白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分子式:C49H66N10O10S2,nC2H4O2 适应症: 肝硬化所致的食管—胃静脉曲张出血的紧急治疗,与特殊治疗(如内窥镜硬化剂治疗)合用 预防胰腺手术后并发症 缓解与功能性胃肠胰内分泌瘤有关的症状和体征,有充分证据显示,本品对以下肿瘤有效: 具有类癌综合征表现的类癌瘤:VIP瘤、胰高血糖素瘤。本品对以下肿瘤的有效率约为50%(迄今治疗病例有限),胃泌素瘤/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胰岛素瘤、生长激素释放因子瘤。 经手术治疗、放射治疗或多巴胺受体激动剂治疗失败的肢端肥大症患者,可控制症状,降低生长激素(GH)及生长介素C的浓度。也适用于不能或不愿手术的肢端肥大症患者,以及放射治疗尚未生效的间歇患者。 用法用量: 食管---胃静脉曲张出血 持续静脉滴注0.025毫克/小时。最多治疗五天。可用生理盐水稀释或葡萄糖液稀释。 预防胰腺手术后并发症 0.1毫克皮下注射,每天3次,持续治疗7天,首次注射应在手术前至少1小时进行。 胃肠胰内分泌肿瘤 初始剂量为0.05毫克皮下注射,每天一至二次,然后根据耐受性和疗效可逐渐增加至0.2毫克,每天三次。 肢端肥大症 初始剂量为0.05-0.1毫克皮下注射,每8小时一次,然后根据对循环GH浓度临床反应及耐受性的每月评估而调整剂量。多数患者的最适剂量为0.2—0.3毫克/天。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5毫克/天。在监测血浆GH水平的指导下治疗数月可酌情减量。本品治疗1个月后,若GH浓度无下降、临床症状无改善,则应考虑停药。 禁忌: 对奥曲肽或本品任一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规格: 0.1毫克/瓶(以游离肽计) 0.3毫克/瓶(以游离肽计) 贮藏:遮光,密闭,2~8℃保存及运输,逐日应用者至多在室温条件下可存放2周。药物应在注明的期限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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