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逢亨 |
释义 | 李逢亨(1744—1822),字垣斋,号培园,陕西平利县人。他品德优良,精通诗文。清乾隆四十四年,进朝整理编纂《四库全书》。之后,连任蓟州州判、永定河南岸同知等职,掌管治水工程。 1806年,永定河水泛滥,南岸决堤数十丈,情势危急。他亲临灾区,指挥官兵抢险筑堤,控制水患,受到百姓的称赞。 1809年,他调任河间府知府,刻意勤政,为民伸冤,深受百姓爱戴。这一年,黄河水暴涨,决堤十余处。他奉旨抗洪,日夜坚守危难险段,组织加固堤防,终于堵住缺口。嘉庆帝闻讯特旨擢升他为永定河道东河总督。 1811年3月,嘉庆帝西巡,指名召见李逢亨,赏赐他三品顶戴花翎,封他为黄河总督、兵部尚书,署直隶总督,肯定了他的治水功绩。 1820年,李逢亨告老还乡,回到平利。他目睹了家乡贫穷落后的面貌,慷慨解囊,买得一院房屋,捐给“五峰书院”(今城小前身)作校舍,成为传颂至今的佳话。 1822年病逝,享年78岁。他死后乡里老幼痛哭失声,清廷诰封他为荣禄大夫,葬于兴安府(今安康市)南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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