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春庵 |
释义 | 李春庵,(1915--2002) 1915年1月生于山东省莱芜县(现莱芜市)左家峪村。1938年参加莱城青干班学习,参加抗日青年救国团,任乡团长。193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乡党总支书记兼动委会主任,在乡举办了抗日青年轮训班,发展大批积极分子入青年救国团,各村成立救国团组织。1940年1月任莱芜县六区分区委委员兼动委会组织科长,1941年1月任常庄区党委书记兼区中队指导员,在反扫荡、反蚕食、反自首的斗争中,取得胜利。在鲁中军区政治部召开的政工会上交流了经验并受到表扬。1943年10月任淄川县委组织部长,1944年春,参加鲁中区党委召开的地县委组织部长培训班。回县后,在县委召开的扩大会议上介绍了参加培训班的情况,传达了区党委对进一步开展整风学习运动的指示,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整风学习教育活动热潮。经过学习文件,联系实际谈认识,县委一班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风取得成功。 1945年,按照县委指示,李春庵担任一中队指导员兼支部书记,带领十几人参加鲁中区党委支援东北解放区干部大队。到东北局后,大部分人调到北满各县开展工作,留下一部分成立工作团,李春庵任第一工作队长。在本溪滋儿湾煤矿发动矿工,与那些残酷压迫和剥削矿工的大把头展开斗争,并取得胜利。完成任务后,李春庵调到抚顺,在沈、抚之间的要地--四方台村发动群众,完成了阻击敌人进攻抚顺的任务。之后,又调到盘石一带开展工作。 1947年2月,李春庵任林口县县委书记,带领全县人民开展剿匪、反霸、土改等运动,完成了建党、建政等其他组织建设。1949年南下,6月任江西省南昌市宜春县委书记、地委委员。1952年7月任江西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953年2月调中央建筑工程部,任建筑工程国家监察局副局长。1959年任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监委副书记。1965年5月调建筑材料工业部政治部组织部长兼部机关党崐委副书记。1970年2月任部工作组组长,派驻四川峨嵋水泥厂。1972年3月任建材工业建设公司核心组长,1975年8月任国家建委外事局局长。1979年5月调国家建工总局任机关党委书记。1982年4月离休,2002年8月8日病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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