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秉贞 |
释义 | 李秉贞 (1915 — ) 李秉贞,女,安徽阜阳人, 1915 年 9 月 13 日生。 1939 年从南京金陵女子大学社会系毕业,经校长吴贻芳介绍,到全国妇女指导委员会工作,该会是 1938 年宋美龄到庐山召开妇女工作座谈会,商议成立团结全国妇女共同抗日救亡的一个全国性统一行动团体组织。先后担任指导员、视察。 1944 年,任重庆战区儿童急救委员会急救组组长。 1947 年,任国民政府社会部专员,在该部组织训练司负责经办全国性妇女社会团体的审核登记联络事宜及有关公务来往文件业务的处理工作。 1949 年 11 月到 1968 年,定居贵阳市云岩区,并从事街道时事宣传、扫盲教育等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被下放凯里。 1978 年受聘于黔东南自治州民族师范学校,担任英语教师。 1977 年由凯里迁回贵阳。 1980 年到民革贵州省委致用学校继续从事教育工作。曾任民革贵州省第六届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委员。曾有《抗日战争时期我从事乡村服务工作的回忆》一文发表在《金陵女儿》一书中。 1984 年被聘为贵州省文史研究资料员。 1994 年被聘为贵州省文史研究馆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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