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类偏执狂 |
释义 | 简介类偏执狂又称类偏狂,是一种突出的信念,可为妄想,超价观念或过份自信的表现。内容可为被害、钟情、嫉妒或夸大等。其起病原因可为器质性精神障碍、中毒、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病性障碍、情绪的应激反应、人格障碍等,也可为了独立的症状和表现。根据CCMD-Ⅱ-R,类偏狂,偏执狂已合为一个诊断,即偏执性精神病。 与偏执狂区别多在30岁以后起病,病前人格特征、发病机理与偏执狂者相似;具有易感素质的人格与环境因素,特别是精神创伤互相作用,逐渐形成比较系统的妄想,以被害妄想、嫉妒妄想较为多见,其次是钟情妄想、夸大妄想;不出现幻觉;人格保持相对完整;本病不同于偏执狂的特点是妄想不如偏执狂牢固而系统,病程较短,预后较好。 症状(1)多发于中年期,平均初发年龄为40~50岁,男女患病率无明显差异。 (2)病前常有性格缺陷,如偏执型人格或焦虑回避型人格。 (3)血缘亲属中,偏执型人格比例较高。 (4)妄想为本病最突出的精神症状。 (5)妄想内容并不荒谬离奇,是现实生活中有可能发生的事情。有些病人可能需详细调查,方可定为妄想。常见的为被害妄想、钟情妄想、嫉妒妄想,夸大妄想和疑病妄想。 (6)妄想特点为一种或一整套完整的妄想,即系统性妄想。 (7)妄想持久,至少持续数月,长者达数年,甚至终生。 (8)除了与妄想或妄想系统直接相关的行为和态度外,情感、言语和行为均正常。 (9)呈慢性病程,有些患者在缓解后复发。 (10)即使病程较长,其社会适应功能无明显衰退。 诊断依据系统妄想为主要症状内容固定;妄想内容与现实生活有联系,有一定现实性,多难辩是非,主要表现为被害、嫉妒、夸大疑病、钟情等。严重程度标准:妄想使病人社会功能明显受损。病程标准:至少持续6个月。 治疗原则1.早发现,早治疗。 2.以抗精神病药治疗为主。 3.恢复期给予心理解释及支持治疗,改变病态认知。 4.提高重返社会的适应能力。 用药原则1.原则上单一用药。 2.用药时一般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加量,2周内加至治疗量。 3.对拒药及有藏药企图者,使用长效制剂。 4.尽可能用最少剂量,保持最佳效果,避免用超大剂量。 5.伴有忧郁、出现药物性锥体外系反应及难治性病例,可考虑合并用药。 6.应用氯氮平时必须定期复查血象。 7.症状控制后应用小剂量维持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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