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乐清市规划建设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规划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起草本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受市政府委托具体组织编制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并依法实施规划管理;负责全市旧城改造、旧村改造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乡镇的规划编制和规划建设的实施工作; 负责市推进城市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常工作。 (三)受市政府委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审查行政区域内各建制镇的总体规划、村庄集镇总体规划、村庄建规划和市内其它园区的规划,参加各项专业规划的审查工作;依法审查或审批全市的详细规划。 (四)负责全市的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管理;核发城市规划区内所有项目的先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参与建设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的审查。 (五)负责编制全市的风景名胜区规划,并组织审查县级或县级以上的风景名胜区规划;对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土地利用和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规划建设管理;负责出让土地的规划安排,参与房地产开发地块地价测算和会审。 (六)负责测绘、勘察、规划设计、建筑设计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 制品生产企业、建筑中介服务机构等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设计市场,房地产开发市场,工程 勘察设计咨询市场和地方建材市场管理;负责墙体材料的改革、维护工作。 (七)负责全市建设工程 (除重点工程和市财政为主投资项目外,以下同)初步设计工作;参与重点工程 和市财政为主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审查;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报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质量监督与检测、施工安全、合同鉴证、定额造价和竣工验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械使用的安全监督管量,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建设工程 质量重大事故;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的实施。 (八)负责全市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管理和规划工作,强化对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九)指导和管理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及人事、劳资、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并指导规划、建设行业干部职工队伍岗位培训教育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 乐清市宁康东路98# 邮编:325600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