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兰州市政务大厅十佳工作人员评选办法 |
释义 | 兰州市政务大厅十佳工作人员评选办法 根据《兰州市政务大厅部门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十佳”工作人员评选数量 按照《兰州市政务大厅部门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经政务大厅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每季度评选10名。 二、“十佳”工作人员基本条件 1、季度内无旷工现象。 2、季度内迟到、早退不超过3次。 3、在上班时间无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看影碟和电话聊天等现象。 4、季度内没有同办事群众吵架,没有被群众投诉(对投诉问题查证不属实不计)。 5、办件没有违反大厅有关规定。 6、大厅工作期间无违法违纪等情况。 三、“十佳”工作人员评选办法 每季度每个窗口只能推荐一名“十佳”工作人员候选人,并于下一个季度月初(5日前),将“十佳工作人员推荐表”报大厅考核督查处。于月初10日前由评选小组及各窗口首席代表投票表决,按照得票多少评出前10名。 四、奖励 1、季度考评为“十佳”优秀工作人员的,由政务大厅通报所在单位,并在政务大厅简报上登载表扬。 2、获“十佳”优秀工作人员者,个人季度考核加5分。 五、评选小组组成人员 1、大厅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 2、投诉中心领导、监察局驻大厅监察室人员。 3、各窗口首席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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