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快利枪 |
释义 | 快利枪是中国自行设计制造的第一种连发枪,1890年,两江总督李鸿章因见江南制造局所造枪支均是旧式,仿造英国南夏枪亦不适用,乃“饬令专就曼利夏、新毛瑟两式讲求仿造。”同年,江南制造局在购得各国样枪后,先后仿造了奥地利曼利夏和英国新利洋枪。1891年,又仔细研究曼利夏、新利和南夏三种枪的优缺点,取各枪之长,设计出快利步枪,制出样枪六支。1892年,送天津军械局进行试验,考察结果“与德国新毛瑟相等,其速率、线路更驾于曼利夏之上。”当年正式投入生产,更迭了黎意步枪。 快利步枪之节套、枪机、保险、刺刀等件用曼利夏枪之式,其弹仓为固定垂直供弹式,枪机为直拉式,枪管、表尺仍用新利枪式,弹夹采用南夏枪式样,取其前后皆可装枪弹。 主要诸元: 口径8mm 膛线6条 枪全长1323mm 枪重4.3kg 初速489米/秒, 表尺射程274—1919米。 弹仓容弹量5发,枪弹为无烟药圆头枪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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