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量,指某一时点(报告期初或期末)房屋存量中没有被占用的部分。
目前,中国空置量的统计是不完整的,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者出租的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及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待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我国的空置量的定义与国外的定义不同,比如,美国空置房是指中介机构手中可租可售、但半年以上未租出售出的房屋;空置率是有空置房除以全社会房屋得出。我国与美国等国空置量及空置率统计、计算方式不同,其根源是我国中介行业发展缓慢,同时房地产登记制度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