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垦区地委 |
释义 | 【垦区地委】1943年5月,清河区党委决定成立垦区地委,辖蒲(台)利(津)滨(县)、沾(化)利(津)滨(县)、沾化、垦利等县(工)委。书记(缺),副书记李文,组织部长李文(兼),宣传部长刘洪轩,群委会书记王宗东,工委书记张居千,农委书记王宗东(兼),妇委书记刘孟(女)。地委机关驻沾化境内。1944年3月,清河区和冀鲁边区合并为渤海区,垦区地委改称渤海四地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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