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科.依.诺尔 |
释义 | 科·依·诺尔钻石最早可能于公元十四世纪发现,曾在一些土邦王之间易手,最后落入德里苏丹易卜拉欣·洛迪之手。在印度莫卧儿王朝创建者巴布尔回忆录《巴布尔纳玛》(BABURNAMA)中第一次出现了有关这颗钻石的文字记载。1526年在帕尼巴特战役中,巴布尔以一万之众打败洛迪的十万大军并击毙了洛迪,获取了洛迪所拥有的珠宝,其中包括科·依·诺尔钻石。民间还流传这样一个传说:当时巴布尔派他的儿子胡马雍专门寻找科·依·诺尔钻石,在王宫的藏宝库中没有找到。当胡马雍下令不许士兵凌辱宫中嫔妃时,洛迪的母亲为表示感谢,向胡马雍献上了一个金盒子,里面盛着科·依·诺尔钻石,因此当时被称为“伟大的莫卧儿钻石”,或“巴布尔钻石”。当有人问这颗钻石的价值时,胡马雍说:“这样的宝石不能用钱买,只能用利剑夺取,应该作为神赋君权的标志。”王朝的传国之宝,传了八代皇帝,其中包括修建了泰姬陵的沙贾汗。 1739年,伊朗国王纳迪尔沙攻占德里,大肆劫掠莫卧儿王朝的宝物,花了几十天的时间把所有宝物装载在七百只大象和数万匹马和骆驼背上,准备运回伊朗,但仍找不到科·依·诺尔钻石。后经莫卧儿皇帝穆罕默德·沙的一个妃子告密,纳迪尔沙得知那颗钻石就藏在皇帝的包头巾里。于是他召来穆罕默德·沙,提出要交换包头巾,这本来是穆斯林之间一种友好的表示。穆罕默德·沙明知其中有诈,但作为阶下囚不得不换。纳迪尔沙当即打开换来的包头巾,其中果然藏着这颗大钻石。纳迪尔沙第一眼看到这颗钻石禁不住惊呼:“KOH-I-NOOR!”波斯语意为:山之光。当时这颗钻石重191克拉。 后来,纳迪尔沙14岁的孙子继位时,为寻求庇护,将这颗钻石赐给了护国大将军艾哈迈德。艾哈迈德凭着钻石回到阿富汗称王。艾哈迈德死后,他的儿子扎曼沙又因先得到这颗钻石而在兄弟争王中获胜。但不久又被印度旁遮普锡克王国的创建者,人称“旁遮普雄狮”的兰季特·辛格夺走。英国殖民军攻占旁遮普时,又从锡克人手中夺走这颗钻石。当时的英国驻印总督达尔豪西勋爵派人秘密将钻石运回伦敦,献给了维多利亚女皇。女皇对原来的切工不满意,花了八千英镑雇能工巧匠用38天时间重新切割成椭圆形,重量减为108.93克拉。以后科·依·诺尔钻石就做为大英帝国权力的象征镶嵌在英皇的皇冠上。现在的女皇伊丽莎白二世于1953年加冕时就用的这顶皇冠,平时就在伦敦塔中向公众展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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