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开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释义 | 一、基本情况开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有:办公室、规统股、法制股、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药具站、财务股、非农办、技术站、信访股、技术股等14个股室。 二、工作职能1、贯彻落实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以人的全局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全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计生委的指导下,负责全县计划生育工作。 2、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组织起草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3、研究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编制全县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实施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建议。 4、指导各乡镇抓好基层服务网络建设,确保信息互通。负责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搜集、整理有关资料,提供科学数据。 5、组织开展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6、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会同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做好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工作;检查、指导各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的工作。 7、制定计划生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队伍建设。 8、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指导、协调工作;调查研究、掌握动态,指导各乡抓好跨区域的计划生育工作。 9、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行政审批项目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农业二孩生育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免检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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