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就业不足人口”是指所有受雇于有报酬的工作或自雇的人群,而该人群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工作时数少于有关工作的公认的正常时数,并且在统计(劳工部统计就业情况)进行期间,正寻找工作或随时可以担任更多工作。
就业不足人口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
1. 工作时数少于正常的工作时数;
2. 在非自愿的情况下这样做;
3. 在统计进行期间,正寻找工作或随时可以担任更多工作。
就业不足人口归属于就业人口(不能算在失业人口里)。
就业不足率是指就业不足人口在劳动人口(从事经济活动人口)中所占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