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金滩暴动 |
释义 | 1929年8月26日,在江西省峡江县金江乡金滩村举行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农民暴动,这场暴动是革命形势发展的必然结果,其导火索是被反动武装峡江县二区保卫团对中共地方组织诞生地——梅源村惨绝人寰的烧杀暴行所点燃。 1927年历经“四·一二”政变后“清党”的考验和“八一”南昌起义战火的洗礼,廖子清受组织派遣于1928年初第二次回到家乡,在金江乡梅源村以协助其父办私塾为掩护,秘密开展建党工作和进行农民革命斗争活动,他将40名年龄较大的学生和当地青年组成歌唱队、演讲团到各地宣传共产党解放劳苦大众的主张,教唱革命歌曲,从中物色一批优秀分子加以培养、考验,吸收他们为中共党员。同年2月在梅源村奎星阁的花园书院成立了中共峡江第一个支部——梅源支部,时有党员10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支部创建后,党组织迅速发展,至同年的8月先后建立了10个支部,各地的农会、妇女会、儿童团、手工业者工会等革命团体也相继成立,同时还秘密组建了一支30余人的红色武装——峡江县游击队。梅源支部此时改称梅源特别支部,领导全县各地开展革命运动。梅源,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山村,一时成了峡江土地革命运动的中心,革命群众心中的圣地,而敌人对它恨之入骨,诬其为“土匪窝”,必欲铲除之而后快。 1928年8月5日,一场惨剧终于发生了。这一天,峡江二区保卫团300余人在团长曾吾岗的率领下窜入梅源村,穷凶极恶的团丁见物就抢,见屋就烧,见人就杀,一刹时,村中火光四起,浓烟蔽日,哭声震天,虽然村中青壮年,拿起扁担、锄头等物奋起反抗,县游击队会同赣西游击第三纵队闻讯赶到向敌发起攻击,保卫团溃不成军,丢枪弃械逃遁,但村中死伤群众数十人,大多为老弱妇幼,180余栋房屋被焚毁,全村已成一片废墟。 敌人的凶残恶杀,激起了广大劳苦大众的极大愤慨,誓死要向敌人清算这笔血债,报仇血恨。在各农民协会组织的迫切要求下,廖子清主持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研究决定:于一九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在金滩召开万人大会,举行农民大暴动。 这天,苏区群众共一万多人,个个左臂佩着红袖标,擎着小三角红旗,扛着梭标,挎着大刀,从四面八方涌向会场。会场设在金滩李家树下场上,游击队长胡冠南大清早就率领四十多名游击队员,在周围布了岗哨,会场早已戒备森严。会台设在广场东面两棵大树之间,用杉树扎架,门板搭台面,晒垫当顶蓬。台的两旁用红纸写着两条垂直的大幅标语:“铲除土豪劣绅平债分田”、“工农专政建设苏维埃”。会台后壁中央挂着一面大红旗,左侧贴着用红纸写的“大会仪式”。会场四周的树上也贴有“打倒贪官污史!”、“土豪劣绅宋敏达罪该万死!”等标语。 大约九点多钟,人已基本到齐,整个会场人山人海,刀枪林立,红旗蔽空。贫苦的农民兄弟个个为自己能参加这个空前盛会而激情满怀。 上午十点钟的光景,廖子清等十二名负责人登台就座。胡家甫任大会司仪,当宣布大会开始后,会场唱起了悲壮的“国际歌”。王招才担任大会执行主席,他宣布,这次大会是农民公开暴动大会,并简单讲了暴动的目的和意义。 接着是廖子清作大会工作报告,他首先讲了我县中共党组织的建立、发展及其领导苏区人民革命活动的大好形势,并用事实说明反动势力的极端腐败,日趋灭亡的必然性,人民求生存要翻身,砸烂旧世界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鼓舞大家坚信革命一定会成功。同时,告诫人们在大好形势之下不可麻痹轻敌,既要树立革命必胜信心又要看到敌人不甘失败,正在加倍疯狂地对我反扑,要知道革命尚未彻底胜利,还须流血牺牲。然后,他根据上级指示和斗争实际,指出我县党组织和党领导下的各种革命团体从此由秘密活动转为公开活动,将要成立中共西南区委会和区苏维埃政府。因此,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是:铲除罪大恶极的土豪劣绅;大力扩大革命队伍,建立和发展红色政权;开展减租减息,抗捐抗税,平债分田等斗争。号召大家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投身于革命。 大会最后宣布,处决罪大恶极有土豪劣绅宋敏达。当大会执行主席宣读宋敏达十大罪状,判以死刑立即执行时,会场口号声震耳欲聋,一直到宋敏达如丧家之犬被绑赴刑场时,会场仍然佛腾不息。 大会在激发人心的“暴动歌”声中结束。 会后,队伍直奔庙下村,烧毁了土豪王瑞昌、王桂清的债簿和契约,没收了一千多担谷分给群众。 金滩暴动,显示了人民的革命力量,坚定了胜利的信心。同时鼓舞了苏区边界的白区群众。同年十月,安山、罗田、张家、官洲、盘岭、石坡等村,都公开组织农民协会,开展打土豪分田地活动。对以后建立和扩大农村革命根据地,推动全县革命运动的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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