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草子地自然村 |
释义 | 1 云南省临沧市云县漫湾镇草子地自然村◎ 村情概况草子地自然村隶属于云南省临沧市云县漫湾镇草子地村委会,属于山区。位于漫湾镇西边,距离草子村委会8公里,距离 镇38公里(是草子村委会所在地)。国土面积0.30平方公里,海拔1180米,年平均气温20℃,年降水量1200毫米,适宜种植水稻、玉米等农作物。有耕地178亩,其中田32亩,地146亩,人均耕地2亩;有林地252亩。全村辖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22户,有乡村人口87人,其中男性43人,女性44人。该村以汉、彝族为主(是汉、彝族混居地),其中汉族64人,彝族23人。到2007年底,全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人,占人口总数的1%;参加农村合作医疗86人,参合率99%。其中农业人口87人,劳动力50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39人。该村的主要产业为种植养殖业,主要销售往本县。2007年主产业全村销售总收入15万元。2006年全村经济总收入3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103.6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养殖业为主。 ◎ 农村经济该村有耕地总面积178亩(其中:田32亩,地146亩),人均耕地2亩,主要种植粮食等作物;拥有林地690.1亩,其中经济林果地252亩,人均经济林果地2.86亩,主要种植核桃等经济林果;水面面积15亩。该村的主要产业为种植养殖业,主要销售往本县。2007年主产业全村销售总收入15万元。2007年农村经济总收入37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17万元,占总收入的46%;畜牧业收入7万元,占总收入的18.92%(其中,年内出栏肉猪8头,肉牛4头)。第二、三产业收入2.4万元,占总收入的9%;工资性收入2.9万元,占总收入的6%。农民人均纯收入2103.6元,农民收入以种植养殖业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2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5人(占劳动力的10%),在省内务工4人,到省外务工1人。该村到2007年底,已签定农业承包合同22份,农村土地承包面积178亩。建立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制度,其中,一事一议筹劳150个(劳均3个)。农村财务管理实行自行管理,定期开展村务公开,并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主要以会议方式公开。 ◎ 基础设施该村截止2007年底,已实现通水、通电,无路灯。全村有22户通自来水,有5户饮用井水。有22户通电,拥有电视机农户18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100%和73%);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20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20户(分别占总数的90%和90%)。该村到乡镇道路为土路;进村道路为土路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未硬化的路面;距离最近的车站38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5公里。全村共拥有拖拉机1辆,摩托车6辆。全村建有沼气池农户1户。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10亩,有效灌溉率为5%,其中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45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0.51亩。该村到2007年底,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1户居住砖混结构住房;有8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12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该村小学生就读到三戈羌小学完小,中学生就读到漫湾中学中学。该村距离小学校3公里,距离中学38公里。村民的医疗主要依靠村卫生所和漫湾镇卫生院, 距离村委会卫生所3公里,距离镇卫生院38公里。该村建有公厕0个,建有0个垃圾集中堆放场地, 是村内生活排水沟渠设施,人畜混居的农户17户,占农户总数的77%。 2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鸡飞乡草子地自然村◎ 村情概况草子地自然村隶属于鸡飞乡鸡飞行政村,属于山区。位于鸡飞乡西南边,距离鸡飞村委会1公里,距离鸡飞乡政府15公里。国土面积有2.55平方公里,海拔1650米,年平均气温17℃,年降水量1000毫米,适宜种植水稻、玉米、烤烟等农作物。有耕地1000亩,其中人均耕地4.93亩;有林地2400亩。全村辖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50户,有乡村人口203人,其中农业人口203人,劳动力128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122人。2009年全村经济总收入78.6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617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 ◎ 自然资源该自然村有耕地总面积1000亩(其中:田86亩,地914亩),人均耕地4.95亩,主要种植水稻、玉米、烤烟等作物;拥有林地2400亩,其中经济林果地652亩,人均经济林果地3.21亩,主要种植泡核桃等经济林果;水面面积20亩;荒山荒地面积400亩。 ◎ 基础设施该自然村截止2009年底,已实现通水、通电、通路 、通电话,无路灯。全村有45户通自来水,有5户饮用井水。有50户通电,拥有电视机农户50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100%和100%);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50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50(分别占总数的100%和100%)。 该自然村到乡道路为土路;进村道路为土路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未硬化的路面;距离最近的车站15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157公里。全村共拥有汽车1辆,拖拉机2辆,摩托车50辆。 该自然村装有太阳能农户2户;建有小水窖25口;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86亩,有效灌溉率为8.6%,其中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86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0.42亩。 该自然村到2009年底,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1户居住砖混结构住房;2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47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 ◎ 农村经济该自然村2009年农村经济总收入78.63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38.1万元,占总收入的48.5%;畜牧业收入6.5万元,占总收入的8.3%(其中,年内出栏肉猪264头,肉牛50头,肉羊56头);林业收入25.7万元,占总收入的32.7%;第二、三产业收入5.3万元,占总收入的6.3%;工资性收入1万元,占总收入的1.3%。农民人均纯收入2617元,农民收入以种植业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1万元。 3 云南省宁洱县勐先乡草子地自然村草子地自然村隶属于宁洱县勐先乡先胜村民委员会行政村,属于半山区。位于勐先乡西北边,距离先胜村委会2公里,距离勐先乡政府8公里。国土面积1.32平方公里,海拔1500米,年平均气温18 ℃,年降水量1500毫米,适宜种植水稻、玉米等农作物。有耕地251亩,其中人均耕地2.5亩;有林地1320亩。全村辖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26户,有乡村人口105人,其中农业人口105人,劳动力67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64人。2010年全村经济总收入25.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62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该村2010年农村经济总收入25.7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11.2万元,占总收入的43.6%;畜牧业收入9.4万元,占总收入的36.6%(其中,年内出栏肉猪137头,肉牛3头,肉羊0头);渔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林业收入1万元,占总收入的3.9%;第二、三产业收入3.8万元,占总收入的15%;工资性收入0.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62元,农民收入以种植业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0.3万元,常年外出务工人员3人,在省内务工3人。 4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草子地自然村◎ 村情概况草子地村隶属于漭水镇漭水行政村,属于山区。位于漭水镇西边,距离漭水村委会2公里,距离漭水镇2公里。国土面积有1.52平方公里,海拔1750米,年平均气温14℃,年降水量1450毫米,适宜种植粮食等农作物。有耕地152亩,其中人均耕地0.85亩;有林地1291亩。全村辖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40户,有乡村人口191人,其中农业人口179人,劳动力103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74人。2010年全村经济总收入99.0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372.56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 ◎ 自然资源全村有耕地总面积152亩(其中:田85亩,地67亩),人均耕地0.85亩,主要种植粮食、茶叶等作物;拥有林地1291亩,其中经济林果地365亩,人均经济林果地2.07亩,主要种植核桃等经济林果;水面面积29亩;荒山荒地179亩,其他面积626亩。 ◎ 基础设施该村截止2010年底,已实现通路、通电、通水、通电视、通电话,无路灯。全村有30户通自来水,有10户饮用井水,有10户还存在饮水困难或水质未达标(占农户总数的25%)。有40户通电,拥有电视机农户35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100%和88%);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40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28户(分别占总数的100%和70%)。 该村到镇道路为土路;进村道路为土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未硬化的路面;距离最近的车站2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2公里。全村共拥有汽车2辆,拖拉机1辆,摩托车29辆。 全村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82亩,有效灌溉率为53.95%,其中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70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0.4亩。 该村到2010年底,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4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36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 ◎ 农村经济该村2010年农村经济总收入99.05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32.01万元,占总收入的32%;畜牧业收入50.91万元,占总收入的51%(其中,年内出栏肉猪561头,肉牛35头,肉羊25头);林业收入1.78万元,占总收入的2%;第二、三产业收入8.50万元,占总收入的9%;工资性收入2.85万元,占总收入的3%。农民人均纯收入3372.56元,农民收入以种植业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2.00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12人(占劳动力的12%),在省内务工9人,省外3人。 5 云南省云县大朝山西镇草子地自然村◎ 村情概况草子地村隶属于大朝山西镇蒿子坝行政村,属于 山区。位于大朝山西镇东边,距离村委会1.00公里,距离镇26.00公里。国土面积1.22平方公里,海拔2,100.00米,年平均气温15.00 ℃,年降水量1,800.00毫米,适宜种植核桃等农作物。有耕地103.00亩,其中人均耕地1.51亩;有林地866.20亩。全村辖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14户,有乡村人口68人,其中农业人口66人,劳动力46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38人。2007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8.8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052.00元。该村属于绝对贫困村,农民收入主要以畜牧业、种植业为主。 ◎ 自然资源全村有耕地总面积103.00亩(其中:田25.00亩,地78.00亩),人均耕地1.51亩,主要种植水稻、玉米等作物;拥有林地866.20亩,其中经济林果地544.20亩,人均经济林果地8.25亩,主要种植核桃、茶等经济林果;荒山荒地834.85亩,其他面积25.95亩。 ◎ 基础设施该村截止2007年底,已实现水、电、路、电视、电话五通,无路灯。全村有14户还存在饮水困难或水质未达标(占农户总数的100%)。有14户通电,拥有电视机农户8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100%和62%);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2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2户(分别占总数的14%和14%)。 该村到乡镇道路为土路;进村道路为土路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未硬化的路面;距离最近的车站、码头5.00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4.00公里。全村共拥有摩托车1辆。 全村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98.00亩,有效灌溉率为 95%,其中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90.00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1.36亩。 该村到2007年底,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5户居住砖混结构住房;有9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 ◎ 农村经济该村2007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8.85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12.64万元,占总收入的67%;畜牧业收入4.36万元,占总收入的23%(其中,年内出栏肉猪28头,肉牛1头,肉羊4头);林业收入0.95万元,占总收入的5%;第二、三产业收入0.73万元,占总收入的3.9%;工资性收入0.84万元,占总收入的4.5%。农民人均纯收入2,052.00元,农民收入以畜牧业、种植业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0.84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3人(占劳动力的7%),到省外务工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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