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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草子地自然村
释义
1 云南省临沧市云县漫湾镇草子地自然村

村情概况

草子地自然村隶属于云南省临沧市云县漫湾镇草子地村委会,属于山区。位于漫湾镇西边,距离草子村委会8公里,距离 镇38公里(是草子村委会所在地)。国土面积0.30平方公里,海拔1180米,年平均气温20℃,年降水量1200毫米,适宜种植水稻、玉米等农作物。有耕地178亩,其中田32亩,地146亩,人均耕地2亩;有林地252亩。全村辖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22户,有乡村人口87人,其中男性43人,女性44人。该村以汉、彝族为主(是汉、彝族混居地),其中汉族64人,彝族23人。到2007年底,全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人,占人口总数的1%;参加农村合作医疗86人,参合率99%。其中农业人口87人,劳动力50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39人。该村的主要产业为种植养殖业,主要销售往本县。2007年主产业全村销售总收入15万元。2006年全村经济总收入3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103.6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养殖业为主。

农村经济

该村有耕地总面积178亩(其中:田32亩,地146亩),人均耕地2亩,主要种植粮食等作物;拥有林地690.1亩,其中经济林果地252亩,人均经济林果地2.86亩,主要种植核桃等经济林果;水面面积15亩。该村的主要产业为种植养殖业,主要销售往本县。2007年主产业全村销售总收入15万元。2007年农村经济总收入37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17万元,占总收入的46%;畜牧业收入7万元,占总收入的18.92%(其中,年内出栏肉猪8头,肉牛4头)。第二、三产业收入2.4万元,占总收入的9%;工资性收入2.9万元,占总收入的6%。农民人均纯收入2103.6元,农民收入以种植养殖业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2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5人(占劳动力的10%),在省内务工4人,到省外务工1人。该村到2007年底,已签定农业承包合同22份,农村土地承包面积178亩。建立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制度,其中,一事一议筹劳150个(劳均3个)。农村财务管理实行自行管理,定期开展村务公开,并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主要以会议方式公开。

基础设施

该村截止2007年底,已实现通水、通电,无路灯。全村有22户通自来水,有5户饮用井水。有22户通电,拥有电视机农户18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100%和73%);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20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20户(分别占总数的90%和90%)。该村到乡镇道路为土路;进村道路为土路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未硬化的路面;距离最近的车站38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5公里。全村共拥有拖拉机1辆,摩托车6辆。全村建有沼气池农户1户。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10亩,有效灌溉率为5%,其中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45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0.51亩。该村到2007年底,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1户居住砖混结构住房;有8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12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该村小学生就读到三戈羌小学完小,中学生就读到漫湾中学中学。该村距离小学校3公里,距离中学38公里。村民的医疗主要依靠村卫生所和漫湾镇卫生院, 距离村委会卫生所3公里,距离镇卫生院38公里。该村建有公厕0个,建有0个垃圾集中堆放场地, 是村内生活排水沟渠设施,人畜混居的农户17户,占农户总数的77%。

2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鸡飞乡草子地自然村

村情概况

草子地自然村隶属于鸡飞乡鸡飞行政村,属于山区。位于鸡飞乡西南边,距离鸡飞村委会1公里,距离鸡飞乡政府15公里。国土面积有2.55平方公里,海拔1650米,年平均气温17℃,年降水量1000毫米,适宜种植水稻、玉米、烤烟等农作物。有耕地1000亩,其中人均耕地4.93亩;有林地2400亩。全村辖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50户,有乡村人口203人,其中农业人口203人,劳动力128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122人。2009年全村经济总收入78.6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617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

自然资源

该自然村有耕地总面积1000亩(其中:田86亩,地914亩),人均耕地4.95亩,主要种植水稻、玉米、烤烟等作物;拥有林地2400亩,其中经济林果地652亩,人均经济林果地3.21亩,主要种植泡核桃等经济林果;水面面积20亩;荒山荒地面积400亩。

基础设施

该自然村截止2009年底,已实现通水、通电、通路 、通电话,无路灯。全村有45户通自来水,有5户饮用井水。有50户通电,拥有电视机农户50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100%和100%);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50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50(分别占总数的100%和100%)。

该自然村到乡道路为土路;进村道路为土路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未硬化的路面;距离最近的车站15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157公里。全村共拥有汽车1辆,拖拉机2辆,摩托车50辆。

该自然村装有太阳能农户2户;建有小水窖25口;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86亩,有效灌溉率为8.6%,其中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86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0.42亩。

该自然村到2009年底,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1户居住砖混结构住房;2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47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

农村经济

该自然村2009年农村经济总收入78.63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38.1万元,占总收入的48.5%;畜牧业收入6.5万元,占总收入的8.3%(其中,年内出栏肉猪264头,肉牛50头,肉羊56头);林业收入25.7万元,占总收入的32.7%;第二、三产业收入5.3万元,占总收入的6.3%;工资性收入1万元,占总收入的1.3%。农民人均纯收入2617元,农民收入以种植业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1万元。

3 云南省宁洱县勐先乡草子地自然村

草子地自然村隶属于宁洱县勐先乡先胜村民委员会行政村,属于半山区。位于勐先乡西北边,距离先胜村委会2公里,距离勐先乡政府8公里。国土面积1.32平方公里,海拔1500米,年平均气温18 ℃,年降水量1500毫米,适宜种植水稻、玉米等农作物。有耕地251亩,其中人均耕地2.5亩;有林地1320亩。全村辖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26户,有乡村人口105人,其中农业人口105人,劳动力67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64人。2010年全村经济总收入25.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62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该村2010年农村经济总收入25.7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11.2万元,占总收入的43.6%;畜牧业收入9.4万元,占总收入的36.6%(其中,年内出栏肉猪137头,肉牛3头,肉羊0头);渔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林业收入1万元,占总收入的3.9%;第二、三产业收入3.8万元,占总收入的15%;工资性收入0.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62元,农民收入以种植业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0.3万元,常年外出务工人员3人,在省内务工3人。

4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草子地自然村

村情概况

草子地村隶属于漭水镇漭水行政村,属于山区。位于漭水镇西边,距离漭水村委会2公里,距离漭水镇2公里。国土面积有1.52平方公里,海拔1750米,年平均气温14℃,年降水量1450毫米,适宜种植粮食等农作物。有耕地152亩,其中人均耕地0.85亩;有林地1291亩。全村辖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40户,有乡村人口191人,其中农业人口179人,劳动力103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74人。2010年全村经济总收入99.0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372.56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

自然资源

全村有耕地总面积152亩(其中:田85亩,地67亩),人均耕地0.85亩,主要种植粮食、茶叶等作物;拥有林地1291亩,其中经济林果地365亩,人均经济林果地2.07亩,主要种植核桃等经济林果;水面面积29亩;荒山荒地179亩,其他面积626亩。

基础设施

该村截止2010年底,已实现通路、通电、通水、通电视、通电话,无路灯。全村有30户通自来水,有10户饮用井水,有10户还存在饮水困难或水质未达标(占农户总数的25%)。有40户通电,拥有电视机农户35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100%和88%);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40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28户(分别占总数的100%和70%)。

该村到镇道路为土路;进村道路为土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未硬化的路面;距离最近的车站2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2公里。全村共拥有汽车2辆,拖拉机1辆,摩托车29辆。

全村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82亩,有效灌溉率为53.95%,其中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70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0.4亩。

该村到2010年底,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4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36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

农村经济

该村2010年农村经济总收入99.05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32.01万元,占总收入的32%;畜牧业收入50.91万元,占总收入的51%(其中,年内出栏肉猪561头,肉牛35头,肉羊25头);林业收入1.78万元,占总收入的2%;第二、三产业收入8.50万元,占总收入的9%;工资性收入2.85万元,占总收入的3%。农民人均纯收入3372.56元,农民收入以种植业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2.00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12人(占劳动力的12%),在省内务工9人,省外3人。

5 云南省云县大朝山西镇草子地自然村

村情概况

草子地村隶属于大朝山西镇蒿子坝行政村,属于 山区。位于大朝山西镇东边,距离村委会1.00公里,距离镇26.00公里。国土面积1.22平方公里,海拔2,100.00米,年平均气温15.00 ℃,年降水量1,800.00毫米,适宜种植核桃等农作物。有耕地103.00亩,其中人均耕地1.51亩;有林地866.20亩。全村辖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14户,有乡村人口68人,其中农业人口66人,劳动力46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38人。2007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8.8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052.00元。该村属于绝对贫困村,农民收入主要以畜牧业、种植业为主。

自然资源

全村有耕地总面积103.00亩(其中:田25.00亩,地78.00亩),人均耕地1.51亩,主要种植水稻、玉米等作物;拥有林地866.20亩,其中经济林果地544.20亩,人均经济林果地8.25亩,主要种植核桃、茶等经济林果;荒山荒地834.85亩,其他面积25.95亩。

基础设施

该村截止2007年底,已实现水、电、路、电视、电话五通,无路灯。全村有14户还存在饮水困难或水质未达标(占农户总数的100%)。有14户通电,拥有电视机农户8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100%和62%);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2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2户(分别占总数的14%和14%)。

该村到乡镇道路为土路;进村道路为土路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未硬化的路面;距离最近的车站、码头5.00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4.00公里。全村共拥有摩托车1辆。

全村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98.00亩,有效灌溉率为 95%,其中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90.00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1.36亩。

该村到2007年底,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5户居住砖混结构住房;有9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

农村经济

该村2007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8.85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12.64万元,占总收入的67%;畜牧业收入4.36万元,占总收入的23%(其中,年内出栏肉猪28头,肉牛1头,肉羊4头);林业收入0.95万元,占总收入的5%;第二、三产业收入0.73万元,占总收入的3.9%;工资性收入0.84万元,占总收入的4.5%。农民人均纯收入2,052.00元,农民收入以畜牧业、种植业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0.84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3人(占劳动力的7%),到省外务工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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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