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区统计工作,组织全区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向市统计局、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担负着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各行各业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公布等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宣传《统计法》。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
2、制定全区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方案,指导和协调各单位的统计工作,监督各统计调查单位执行统计法律法规。
3、负责全区工业、农业、商业、餐饮业、服务业、劳动工资、固定资产投资等项目的报表,编制全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月报表。
4、组织实施工业、农业、三产、人口、基本单位普查,农村住户调查,以及上级指派的抽查、专项调查任务。
5、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及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对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等。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其它统计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