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金昌市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1994年,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以“分税制”为标志的新的税收体制。金昌市地方税务局于同年8月正式成立。 (一)机构设置金昌市地方税务局下辖永昌县地方税务局和金川区地方税务局,其中金川区地方税务局和市局合署办公。市局现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监察科、征管和纳税服务科、税政科、法规科、计算机信息管理科、社会保险费管理科9个科室;下设稽查局、发票管理分局、征收分局,管理一、二、三、四、五分局,专业化管理分局、新工业园区管理分局10个直属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全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24人,平均年龄40岁。其中,市区148人,县局76人;男职工158人,女职工66人;正科级干部17人,主任科员14人,副科级干部42人,副主任科员11人,科员114人,工勤人员18人;中共党员143人,共青团员12人;大专以上学历200人,占干部总数的97%;有88%的干部职工取得了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有10名干部取得了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有73名干部取得了经济师、会计师资格证书。 (三)管户及收入目前全市地税系统担负着14119户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税收、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其中:个体工商业户12013户,国有企业 131户,集体企业93户,股份制企业1379户,私营企业116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44户、外资企业16户,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129户,其他经济类型126户。 (四)税收收入情自地税分设以来,税收任务连年超额完成。各类收入由1994年的1.08亿元上升到2008年的27.6亿元,累计完成各类税费收入105.2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78.97亿元,社会保险费26.02亿元,其他收入0.27亿元。 2009年,全市地税系统完成各项收入191612万元,其中地方税收125500万元,占考核计划的100.6%;社会保险费65459万元,占考核计划的105.1%,比上年增长15.5%,增收8769万元;其他收入653万元。 (五)精神文明建设目前,全系统5个单位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11个单位获得全省地税系统“文明单位”;11个单位荣获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市、县局办税服务厅被评为“全省地税系统优秀办税服务厅”和“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永昌县局团支部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2002年,永昌县地税局河西堡征收管理分局被国家文明委命名为“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市、县局双双被金昌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全系统创建为“市级文明行业”;2004年,全市地税系统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甘肃省文明行业”;2005年市局被市政府评为“市级卫生先进单位”;2006年,市局机关党委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市局被评为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法制宣传先进单位”;2007年,市局班子被省局命名为“标兵班子”,市局机关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08年12月市局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被金昌市人民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2009年,市局被评为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局评为“组织收入先进单位”和“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市局班子被省局连续两年命名为“优秀班子”;政务审批窗口连续6年荣获“先进窗口”;全系统有545人次受到国家、省、市、县的表彰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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