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揭西县棉湖镇乐心互助协会 |
释义 | 协会简介揭西县棉湖镇乐心互助协会,成立于1990年11月 5日,现有会员1695 人;协会本会系集社会上乐心助人者,自愿捐款,以帮助社会上孤寡、贫苦、病弱者的民间群众组织。 15年来,协会接受国内外各界人士捐款,连同会员所交会费,共 342.2809 万元。每月固定支付给棉湖镇范围内的孤寡老人和贫困户(每月约90多户,每户100~300元)共192.4429 万元,帮助特困户失学儿童学费共支出12.8568万元。为孤寡老人、贫困户解决医药治疗共支出29.7680万元。救济社会意外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房 屋倒塌、火灾、煤气爆炸、车祸事故、外地人在本地区发生意外事故等共支出42.7564万元,以上四项支出和协会购建办公楼等共计322.8241万元。 每年举办迎春座谈会,慰问孤寡老人、特困户,发给年料、油、米、糖、猪肉等食物和衣服、棉被、蚊帐等物资,并发送慰问金。 协会章程一、宗旨:本会在当地党政领导下开展工作,倡导每个人献出一份爱心,一份真诚,乐心助人,造福社会,造福子孙。 二、性质:本会系集社会上乐心助人者,自愿捐款,以帮助社会上孤寡、贫苦、病弱者的民间群众组织。 三、任务:本会对社会上那些孤寡、贫病、死亡、残废而无依者,或因发生意外事故住院治疗而无力支付医药费者,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实施经济或医药上的帮助。 服务范围:本城镇范围内(暂定)。 四、会员条件: 1、会员要拥护政府策法令,遵纪守法。 2、凡愿乐心助人、有志于献爱心造福社会,赞成本会章程者,不论性别、年龄、宗教信仰、职业阶层、均可加入为本会会员。 五、会员义务: 1、会员每月交五元或以上乐助费,可逐月、逐季、全年一次缴交。 2、会员应积极支持并无条件协助本会各项工作。 3、凡担任本会各项工作人员,应以身作则,全心全意为社会作奉献。 六、会员权利: 1、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本会会员参加自愿,退会自由。有权参与本会各项活动,监督本会事务,及时反映社会上困难户情况。 3、会员有病苦及困难,可得到本会慰问及帮助,对于会员逝世,本会给予送花圈悼念,或经家属要求,适当组织会员送葬。 七、机构及管理: 1、本会会址设棉湖镇米街66号(原房管所大楼),电话:5262196。 2、本会由各联络点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成理事会,开展本会各项工作。理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3、账务管理设会计、出纳各一人,日常事务监督组及监账、监票若干人,财产保管设管理员二人。 4、本会定期向各联络点负责人汇报收支情况,每月2日为孤寡老人发放生活帮助款。 5、每月结余款作为本会固定基金,存入银行,任何人不得挪用。 6、会员因特殊原因一年未交乐助费者,可向联络点负责人陈述原因作一次性补交,否则作自动退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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