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曹柳生 |
释义 | 1.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柳生人物简介曹柳生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1985—1987 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1995—1997 暨南大学国际关系专业研究生。1982—1994 乌鲁木齐军区军事法院、兰州军区军事法院 审判员;1994—1999 广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1999—2002 广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 主任;2002年至今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主要从事外商投资、金融证券、公司并购、民事诉讼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非诉讼法律服务 担任数十家大型跨国公司、企业、机关和金融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 为大型跨国公司在中国境内数十亿元的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为多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合资合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参与多宗公司债务重组、收购工作。 诉讼法律服务 代理诉讼标的逾1.8亿元人民币的上市公司股东侵权纠纷案。 代理1.5亿元人民币国债回购纠纷案。 代理某银行标的逾7.7亿元的执行案件。 代理某银行标的1.2亿元的执行案件。 代理标的逾1.5亿元的涉外仲裁案件。 代理涉外诉讼、执行、破产案件,标的逾1.4亿元。 代理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纠纷案。 代理数十宗诉讼/执行标的逾千万元的案件,取得了较好的诉讼、执行结果。 2.贵州电视剧制作中心演员-曹柳生曹柳生(1944-)安徽滁州人。1972年到贵州省话剧团工作,以后又到中央戏剧学院编剧干部进修班学习,结业后回贵州省话剧团任编剧、编辑兼演员。1986年调到贵州电视剧制作中心工作至今。曾在《艳阳天》、《红鼻子》、《第二个春天》、《结婚之喜》、《三换新郎》、《踏遍青山》、《任尔东西南北风》等话剧及《还债记》、《请留此山中》、《敲诈》等电视剧中创造各种不同类型的人物形象20余个。在电视剧《侗女贝仙》中任表演指导,该剧获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视艺术"骏马奖"三等奖,载入《电视艺术辞典》。在电视连续剧《普通一官》中任副导演,该剧获西南五省一市电视剧一等奖。在电视剧《盘古河上女船家》中任执行导演,该剧获西南五省一市电视剧二等奖。在电视短剧《高楼小事》、电视小品《伞》中担任编剧、导演,《伞》获西南五省一市电视小品优秀奖。此外,还发表、上演、播出过一些诗歌、散文、评论、话剧、广播剧、相声等作品及剧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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