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记名指示 |
释义 | 即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载明“由某人指示”或“指示”字样的提单。 “收货人”是提单正面记载的主要事项之一,接提单上收货人的抬头区分,提单可分为记名提单、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三种。记名提单是指提单正面收货人一栏内载明特定的人(或公司)的提单。承运人在目的港应向该特定的人(或公司)交付货物。指示提单是指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载明“由某人指示”或“指示”字样的提单。前者为记名指示,承运人应按记名的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后者为不记名指示,视为由托运人指示。不记名提单,又称空白提单,指提单正面收货人一栏内,不载明具体的收货人或由某人指示,通常只注明“持有人”或“交与持有人”字样的提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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