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济南人民商场 |
释义 | 济南市人民商场是全国大型百货零售企业贸易联合会成员单位,位于市区繁华中心。除营业大楼外,辖有济泺路百货商店、新市场百货商店、工业品批发部。总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原值630万元,净值432.9万元,有职工1760人,经营30多个大类25000多个品种,下设4个经营部、1个工矿服务部,平均日客流量达10万多人次。 该商场自1982年开业以来,不断完善内部经营机制,经济效益逐年上升。销售额和实现利税平均每年以20.7%和23.7%的速度递增。1987年在全省同行业中率先实现了销售超亿元。1988年销售额11807万元,实现利税539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5%和20%;全部资金周转天数58天,比上年加快5.2天;全员劳动生产率8万元,比上年增长20%。 该商场注重多种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截至1988年底,已和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的1200多个骨干名优产品厂家建立了稳固的业务联系,直接从工厂进货占全商场进货总值的75%,同时加强商商联合,扩大地区间的物资、信息交流,充分利用全国大型百货零售企业贸易联合会的优势,将省内产品推荐给“贸联会”成员单位销售,引进全国各地名优产品,保持了名、优、新、特的经营特色。 该商场在全市同行业中第一家推行全面服务质量管理,开展多功能服务:市区电话要货,随要随送;大宗大件商品免费送货上门;家电商品电话预约登门修理;营业室内设有缺货登记薄和顾客接待处;还设有小修、小配、出租、拆整卖零等70多个服务项目和便民措施,为顾客提供方便。 该商场坚持“开拓、求实、优质、高效”的企业精神,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在稳定市场、平抑物价、维护消费者利益中发挥了国营大店的主导作用。1984年至1988年,连续5年被评为市财贸系统“文明礼貌店”;1985年至1988年连续4年被市政府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986年至1988年,连续3年被评为济南市“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1987年和1988年两年,同时被省、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1988年,分别被山东省商业厅和济南市政府授予“食品卫生信得过单位”和“改革新星企业”称号,并被评为全市十大“明星店”和执行物价“十佳”商店。1988年,该商场被市政府批准为“特试企业”。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