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信息产业跃升计划的通知 |
释义 | 四、发展重点((一)光电子产业。 (二)汽车电子产业。 (三)电力电子产业。 (四)软件产业。 (五)现代信息服务业。) 六、推进措施((一)成立信息产业跃升计划推进工作机构。 (二)设立信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三)实施鼓励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的税收 (四)建立吸引海内外高端人才投资兴业机制。 (五)建立健全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六)大力引进域外高端企业来我省投资。 (七)培育促进产业发展的中介服务机构。 (八)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吉林省信息产业跃升计划》(2008—201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吉林省信息产业跃升计划(2008—2012年) 未来五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实现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阶段。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加快推进信息化,有利于全省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有利于发挥比较优势实现科学发展。为了推动我省信息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把信息产业建设成为支柱产业,特制定本计划。 一、加快发展信息产业必要性和紧迫性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与新任务,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这为信息产业赋予了全新的历史使命,进一步提高了信息产业的战略地位,同时也为信息产业快速发展指明了方向。 信息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以其特有的高渗透性、高倍增性和高带动性,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成为衡量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成为21世纪世界各国竞争的焦点。近年来,我国实现了与全球信息产业的同步快速发展。2007年,全国信息产业实现增加值达到1.9万亿元,年均增长15%,占全国GDP的7.9%,在第二产业的比重达到了46%。信息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先导产业,我国已经进入由信息产业大国向信息产业强国转变的重要阶段。 我省信息产业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其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日益显现。其中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持续较快发展,具有一定优势和特色;软件产业快速成长,成为信息产业发展的新亮点;通信运营业平稳发展,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2007年,全省信息产业实现增加值163亿元,其中,电子信息产业实现增加值53亿元,通信业实现增加值110亿元。电子信息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85亿元,其中,软件及信息服务业实现销售收入90亿元。全省信息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科教和人才优势日益显现,以光电子、汽车电子和软件为特色的产业格局初步形成。 虽然我省信息产业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发展基础,但是,当前仍然存在着困难,面临着挑战。主要是:信息产业基础薄弱,整体水平较低,企业规模较小,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信息技术成果产业化率较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的产品较少;光电子、汽车电子等特色产业的产业链不完备。 面对当前信息产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我省信息产业要实现快速跃升,发展成为支柱产业,就必须采取超常规的战略举措,超常规的发展速度和超常规的扶持政策。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信息产业发展,围绕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中心任务,坚持“科技引领、市场导向、重点突破、结构跃升、园区承载、两化融合”的发展思路,以“建设园区、打造平台、资本激励、项目带动”为重点发展模式,以信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扩大产业总量,提高产业水平,实现重点突破,形成技术和产业优势,把信息产业建设成为带动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支柱产业。 ———坚持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与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并重,全面提升全省工业化水平。以培育产业基地和行业示范企业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具有行业带动作用的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促进产业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坚持发展信息产业与推广应用信息技术并重,进一步拓展信息产业市场空间。引导和支持IT企业研发生产用于企业信息化建设的电子信息产品,不断提高信息产业发展水平,为传统产业改造提供信息装备和信息服务的能力。鼓励和支持传统产业积极应用信息技术,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提升现代化水平。 ———坚持自主创新与扩大开放并重,全面提高信息产业竞争能力。大力引进培养多层次、专业性、高素质、复合型的信息技术人才,优化创新环境,建立和完善信息产业创新体系,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原始创新、引进消化再创新和集成创新,促进产学研联合,推进研发平台建设,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 ———坚持吸引域外企业与孵化本地企业并重,进一步提高产业基地的集聚效应。大力推动产业基地、产业园区及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培育产业核心,延伸产业链,构建产业集群,充分发挥产业基地和园区的聚集、孵化、辐射和带动效应,吸引境内外知名IT企业入驻,积极培育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本地种子企业,发展壮大优势骨干企业,促进信息产业规模化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12年,全省信息产业总收入达到2000亿元,其中电子信息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年均递增35%;通信业务总量1000亿元,年均递增23%;实现增加值561亿元,年均递增28%,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5%;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取得明显成效,信息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大幅度提高,将信息产业建设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产业集聚进一步增强。规模以上重点企业销售收入占全行业总收入的比重达到80%。围绕我省区域经济布局调整,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突出产业特色,形成优势明显和特色鲜明的光电子产业集群、汽车电子产业集群、软件和动漫产业集群。 ———基地园区建设加快推进。进一步加快基地和园区建设,形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光电子产业基地;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家重要汽车电子产业基地;形成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软件和动漫产业园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科技进步对产业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0%,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20%。建设特色突出的国家级光电子技术服务和创新中心;建设国家级汽车电子技术服务和创新中心;建设辐射东北地区的省级软件技术服务和创新中心;建设服务于东北亚地区各国的IT企业信息交流中心。 ———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完成1000户传统产业企业信息化改造。建设为大中城市开展综合服务的数字电视服务平台;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电子商务应用平台、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数字认证服务平台、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等。 四、发展重点(一)光电子产业。1.半导体发光器件与应用:LCD液晶显示器、大屏幕高清晰LED显示屏、LED城市亮化及照明、高亮度半导体发光管、PLED等。2.激光产品:固体及半导体激光器、激光材料、激光电源、激光测距机、激光调阻机、激光球焊机、激光医疗设备等。3.光电仪器与设备:光电指纹识别仪、光电检测仪、光电编码器、光电医疗仪器等。4.国防光电子:航天摄像装置、光学望远镜、微光夜视仪、经纬跟踪仪等。5.光伏产业:太阳能光伏电池及其上下游产品。6.数字类视听产品。 (二)汽车电子产业。1.车载电子产品:电子导航系统、汽车信息处理与显示系统、车载网络和蓝牙通信系统、车辆定位系统、数字音视频娱乐系统、CAN总线系统等。2.车身控制系统:电子式仪表、灯光智能控制、自动空调、电动车窗、中控门锁、电子防盗系统、轮胎气压监测报警系统等。3.动力控制系统:电子点火控制系统、燃油喷射控制系统、怠速控制系统等。4.底盘控制系统:自动防抱死(ABS)、电子自动控制变速箱(ECT)、牵引力控制系统(TCS)、巡航控制(CCS)、四轮转向控制等。5.车用元器件和部件:传感器、微特电动部件、电源管理与功率驱动部件等。 (三)电力电子产业。1.新型电力电子器件:IGBT、VDMOS、MOSFET器件、电路和模块。2.电机节能装置:电机变频调速器、保护控制系统等。3.输配电装置:可操动稀土永磁电力开关、智能开关柜、动态无功补偿及新能源发电管理系统等。 (四)软件产业。1.软件服务外包:对发达国家开展流程、研发、信息技术等外包服务。2.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电子认证、生物特征识别、网络监控、密码产品等。3.嵌入式软件:面向光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工控产品、数字医疗产品等嵌入式软件。4.应用软件:面向汽车、农业、公安、教育、电力、通信、金融等行业的应用软件;多媒体软件、益智型游戏软件。 (五)现代信息服务业。1.主要发展动漫产业、通信增值服务、互联网服务业、数字电视产业等。2.进一步提升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功能,建设全省共享的数字电视播出与服务平台。3.加强固定电话网、移动电话网、数据网、传输网等基础网络的建设,建设3G移动通信网,搭建优质的基础网络平台;扩大宽带接入网的覆盖范围,建立基础通信网络信息化应用支撑平台。 五、发展模式(一)实施产业园区化发展模式,进一步提高产业集聚效应。 推动专项工业经济产业园区化发展,是新兴工业化国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成功发展模式。通过园区资源集约配置,可以有效促进企业集群和形成产业集群,实现园区内外体制和机制的创新。我省信息产业要以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为载体,依托我省现有资源和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光电子、汽车电子、电力电子和软件产业,组织实施光电子、汽车电子、软件等重大项目。建设长春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长春国家动漫产业基地、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园、吉林省(延边延吉)中韩软件园、吉林省(通化东昌)医疗电子产业园、长春和吉林软件产业园,打造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发展壮大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按照园中园的模式推进建设。通过规划引导和园区产业政策,吸引域外高端研发企业落户园区,形成与产业规模相适应的技术平台和产业链。充分利用国际技术资源,加快发展园区中的外包产业,通过发展制造外包、研发外包和服务外包,全方位地实现在研发理念、产业化信息和人才等领域与国际最新业务的接轨,为产业的发展开拓国际市场,实现经营国际化。加快我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的发展。 (二)实施依托产学研平台建设的创新发展模式,进一步提高创新能力。 信息产业无论是自主创新还是引进吸收再创新,都是拓展发展途径和提高竞争力的根本源泉。加快信息产业产学研创新平台建设,不仅从根本上完善了企业成为创新主体的市场机制,为科研院校成果转化提供了资金、市场支持和分担风险的途径,同时也为延伸和拓宽产业链条提供了产品和工艺支持,为民营企业开辟了发展空间。我省要把分散在大企业、大学和研究所的信息产业方面的科研力量组织起来,既要制定合理的创新风险分摊机制,又要解决“科技引领”的体制机制问题。一是要选择基于大学、大企业和科研院所的信息产业方面的重点实验室,作重点支持,对一汽技术中心、吉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光机与物理研究所等信息产业重点研发平台,创造一定条件争取成为国家级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二是政府部门加强组织协调,由企业根据技术创新领域进行招标,高校和研究所进行投标,政府以专项资金作为引导,促进科研院所形成与企业的合作关系,整合人才技术资源,分担一部分研发风险;三是引入信息产业创业和风险投资,对成长性好的项目及时转化为市场化开发;四是依托产学研平台,完善孵化机制,为成果转化创造有利条件。我省还要通过资源整合,发挥我省人才、科研优势,加快信息产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三)实施资本激励发展模式,加快形成资本、技术和市场一体化的跃升机制。 加快建立我省科技成果股份多元化发展模式,形成政府资金引导、企业资金主导、风险投资参加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快我省信息产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同时,借鉴国际上培育、发展信息产业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规范的、具有地方特色的信息产业风险投资与退出机制,并积极引入国内外风险投资,利用风险投资,引进股权投资,然后培育企业择机上市。鼓励和吸纳国内外大企业集团和民营资本投资发展信息产业,支持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加大金融机构对信息产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信息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专项债券或项目融资等方式,开辟资本的多元化、多层次投融资渠道,促进科研成果的快速转化。建立信息产业知识产权制度,定期把我省的信息产业科技成果向外发布。坚持对外开放,继续优化投资环境,充分发挥我省政策、土地、资源、人才和产业基础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吸引省外资本、技术及各类要素,来吉林投资建设光电子、汽车电子和软件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鼓励域外企业以独资、合资、联营等多种形式投资信息产业,或参与我省企业的改组、改造、重组,引导国内外企业与我省企业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鼓励、支持国内外知名企业在我省设立技术研发中心、生产制造基地和咨询服务中心。积极承接国际信息产业新一轮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加快推进我省汽车电子与国外知名大公司合作。 (四)实施大企业大项目带动模式,进一步壮大产业规模。 引进和培育出一批国内知名、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大型骨干企业是我省信息产业实现跃升的重要标志。要采取政策引导、资源整合、体制创新、资金扶持、项目拉动等多项措施,通过改制、改组、联合、兼并等多种方式,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行业特色、产业优势、规模效应和品牌形象的龙头企业。同时,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招商活动,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IT企业。未来五年,要使我省年销售额50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5户,1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10户,亿元以上企业达到50户。大项目是带动信息产业实现跃升的重要动力,也是做大做强骨干企业的根本保证。要通过建设特色园区和产学研平台、鼓励技术创新和市场创新、引入风险投资和战略投资者、加大投入和税收减免等多种方式,实施一批影响力大、带动力强、效果显著的大项目。未来五年,要在光电子、汽车电子、电力电子、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实施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50个,其中,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0个。通过大企业和大项目的带动作用,快速壮大产业规模。 六、推进措施(一)成立信息产业跃升计划推进工作机构。信息产业跃升计划推进组由省政府主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和省信息产业厅厅长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局、长春市政府、吉林市政府为成员单位。推进组办公室设在省信息产业厅,办公室主任由省信息产业厅厅长兼任。推进组主要任务:一是组织协调信息产业跃升计划的实施;二是研究确定年度重点支持建设项目方案和资金使用原则;三是协调解决信息产业跃升计划执行中的重大事项。推进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一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二是谋划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三是监督检查跃升计划执行情况。 (二)设立信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每年省政府从财政安排一部分资金,再集中一部分专项资金(包括长吉两市的资金),组成信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支持信息产业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用途:一是支持重点基地和重点园区的生产和研发设施建设;二是支持技术创新平台和重点项目建设,包括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建设;三是支持建立和引进风险和创业基金。 引导资金投入使用后,对其资金监管和所形成的资产或权益,委托省国资委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负责运营和管理,不单独设立管理机构。 (三)实施鼓励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软件产业中,对于我省境内新创办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企业人员薪酬按实际发生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软件生产企业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扣除。2010年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对软件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除列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外,均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四)建立吸引海内外高端人才投资兴业机制。
以海外留学人员创业园为载体,大力支持和吸引海内外留学人员来我省兴办企业。以优化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环境为重点,进一步研究制定鼓励海内外高端人才来我省创业的优惠政策。建立海外留学人才信息系统,畅通留学人才回国信息渠道,及时发布省内人才需求信息及评估分析报告,借助专业化中介机构为有意回省创业的海归人员提供献计献策、投资兴业的渠道。对在国外著名研究单位等工作5年以上,或在国内知名企业工作5年以上的高端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来我省投资兴业的,我省在孵化园区内提供办公场所,并给予资金支持。具体鼓励政策由跃升计划推进组制定,报省政府备案。
依托行业协会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信息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依托重点企业、重点科研院所和重点高校,建设国家平板显示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光电仪器工程中心、国家汽车电子工程中心,以及省级软件工程中心、半导体功率器件工程中心等一批重点技术中心,建立产业公共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发展技术中介服务业,推动光电子、汽车电子、软件等产品检测、认证和咨询机构建设,提高技术支撑服务能力。围绕产业发展重点,加强光电子、汽车电子和软件领域的创新能力建设,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引导企业加大对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加强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和服务创新体系。加强与发达国家、发达地区的技术交流与合作,鼓励、支持信息技术企业与高校、研究院所开展联合研发。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信息技术成果交易市场,支持信息产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对外商投资设立的培养各类职业技术人才、国际商务人才的高级职业技术培训机构,自设立之日起3年内,根据其培训学员的数量,以助学金的方式给予每位学员培训成本1/3的资助。 以优化投资环境为重点,实施鼓励国内外知名公司来我省投资兴业的政策措施。鼓励境内外知名企业以独资、合资、联营等多种形式投资我省信息产业,或参与我省企业的改组、改造、重组,引导国外企业与我省企业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鼓励、支持国外知名企业在我省设立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对外资并购国有企业享受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相关政策,凡外资比例达到或超过25%的,按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享受相关政策;外商投资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与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的同类企业享受相同的政策;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试验室土建投资的,按投资额25%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七)培育促进产业发展的中介服务机构。
建设社会化、网络化、专业化的中介服务体系,密切技术、资本、产业等要素间的联系,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培育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介服务人才队伍。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技术评估、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专业代理、科技信息等知识密集型科技服务机构,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之间的信息传递、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积极推动我省长春光电子信息产业协会、省汽车电子协会、省软件行业协会等的发展,鼓励协会开展行业规划、评估咨询等服务,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产品。进一步加强科技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标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八)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加强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按照产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制定信息产业重点领域的发展导向目录,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优信息产品列入我省政府采购目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省产品。提出重点突破的技术领域和关键技术瓶颈,实行公开招标、联合攻关。加快信息产品市场监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无线电频率资源、信息安全及现代信息服务、信息工程管理以及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建设,制定出台信息化促进条例、信息技术应用促进条例和信息安全管理条例,加大执法和市场监管力度,完善信息产业发展法制环境。建立和完善软件企业、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生产企业、军工电子科研生产单位、电子认证服务等资质认定制度,保障和促进信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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