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吉安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
释义 | 根据《中共吉安市委 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发[2010]5号),保留吉安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侨务工作和港澳工作政策法规;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侨务和涉港涉澳等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市委和市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负责协调处理全市重大外事侨务工作和涉港涉澳工作。 (二)牵头做好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来市访问的有关工作;归口协调市级领导的涉外涉侨活动;办理市级领导对外交往事宜;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外事礼宾工作。 (三)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市访问工作。指导对外事干部和出国(境)人员及其团组的外事政策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 (四)管理来市的外国记者;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处置重大涉外、涉侨和涉港涉澳事项。 (五)负责开展归侨、侨眷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侨务扶贫帮困工作,宣传侨务工作政策法规;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对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工作,促进海外侨胞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与我省的合作交流;负责华侨捐赠的接收工作,并参与对捐赠财产使用与管理进行的监督。 (七)协调处理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 (八)做好国际友好城市缔结与交流工作;协调全市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指导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九)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国家安全及保密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及涉外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内设2个职能科。 (一)秘书科 负责组织、协调、督办机关政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内宾接待及与各县(市、区)外事侨务工作联系;负责机关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人事管理和公务员考核等工作。 (二)外事侨务科 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审核工作;负责护照的收缴和管理;负责外宾接待工作;负责市级领导出访计划的制定、执行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涉外活动的综合协调和礼宾工作;负责常驻我市的非政府组织、外国人及外侨的有关涉外管理工作;负责我市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缔结友好城市的报批和相互交往工作;协调处置涉外事件及海外领事保护相关工作。同时,负责日常侨务工作的归口管理;指导做好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在市眷属的服务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在市投资权益,受理侨务信访工作;负责海外侨务工作和我市涉港涉澳有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工作;接受和承办华人华侨、港澳同胞的捐赠事宜。 三、人员编制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行政编制5名,工勤编制1名。其中,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1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职数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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