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婚姻继承案件裁判依据与规则适用 |
释义 | 图书信息婚姻继承案件裁判依据与规则适用作 者: 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8-1 开 本: 大32开 I S B N : 9787509320891 所属分类: 图书 >> 法律 >> 司法制度/司法技术 定价:¥39.00 内容简介司法实务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不断寻找法律依据和适用规则,以达到精确适用法律的目的。而这些内容不仅分布于各个效力层级的法律文本中,更散见于司法实务部门的重要会议纪要、业务指导文件和典型案例中。本套丛书通过对法律文本所做的专业化整理和精细化加工,提炼出法律职业人士办案、诉讼需要掌握的最核心的信息,为读者迅速、全面、准确找到法律依据和适用规则提供强大的支持。 本书主要特色如下: 裁判依据部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本书收录了最重要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文件,此类文件是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中可直接引用的裁判依据。对于重要的部门规章和地方司法政策及司法文件,本书也做了收录,供读者参考,并在目录中用楷体字标出,以做区分。 规则适用部分——对于审判实践中的:一些疑难问题,法律文本本身可能未做规定或是规定不明确,此时就需要寻找法律文本之外的适用规则。而这些适用规则的来源主要由请示答复(部委复函)、审判参考和指导案例三个部分构成: 请示答复(部委复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相关部门针对法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所做出的请示答复、批复与复函等,属于从典型个案中总结出来的具有一般指导意义的法律适用规则。 审判参考: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会谈纪要、指导意见、相关通知、领导公开讲话、业务指导出版物等材料中提炼出的案件审理规范和裁判标准。 指导案例: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人民法院案例选)和最高人民法院业务庭编辑出版的指导案例中精心挑选的典型案例及裁判要旨,反映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思路及审判观点。这些案例在审判中都具有引导同案同判的作用。 目录主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相关法 一、综合 二、结婚 三、离婚 四、赡养、扶养、抚养 五、继承 六、收养 七、法律救济 书摘插图第二章 结婚 第五条 [结婚自愿]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法定婚龄]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破坏军婚案件中几个问题的批复 (1977年6月13日,[77]法办研字第4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赣法发[1977]2号(关于处理破坏军婚案件中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已收阅。我们依据婚姻法和1963年11月29日中央批转最高人民法院党 组(关于处理破坏军人婚姻案件的意见的报告)进行了研究,并征求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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