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惠州市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 |
释义 | 机构职能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以及《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指令,研究拟订水库水利和工程管理规章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保障区域内水利工程安全,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负责水库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护,承担并监督对水库资产运营的责任。 (三)负责工程技术管理,掌握工程运行状况,及时处理工程隐患与存在的问题,组织编制工程的防洪防旱预案;负责汛前准备、汛期抢险,水毁工程修复等工作。编制并实施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负责水文预测预报及有关资料的整编工作。 (四)负责工程的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及扩建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参与项目实施中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对大坝安全监测的管理工作,处理监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掌握水工建筑物设计、施工、运行等规程,完善水工观测设施、设备。组织工程的养护、维护并按规范要求实施对大坝的安全鉴定。 (五)组织开展有关工程管理的科研开发、洪水资源的合理调度与应用。承担机电设备、金属结构等的检查、运行、维护等技术管理工作。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并承办资料整编归档。 (六)负责并承担水库管理区域内水资源、水域、生态环境及水利工程或设施等的保护工作,负责处理区域内水库水务事务。 (七)开展水资源技术论证分析工作,承担市政府赋予的水库以防洪、供水为主的责任,确保防洪安全度汛,保障西枝江流域内供水需求与安全。 (八)负责国家水利风景区保护工作,科学运用和开发水库公共资源和自然资源,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九)负责水库水利公用设施档案资料的收集、保存、查询、利用和开发。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市“三防”办和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能根据上述职责任务,市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设6个科(室),均为正科级。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局属部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机关日常工作;拟订水库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政务信息、信访、接待、重大会议组织、宣传报导、车辆管理、机关办公物品采购、房地产管理、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人事、劳动、教育、职工管理及岗位培训、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人技术等级的申报评聘、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共青团、妇委、计划生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党员培训和理论学习、职业道德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财务科 负责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财务和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组织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年度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年度决算报告;参与对水利工程基建管理项目及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与结算工作;检查、监督、指导局属经营单位财务管理及内审工作。 (五)工程技术管理科 负责工程技术管理,掌握工程运行工况;组织编制并落实工程管理规划、工程防汛度汛预案;组织编制和实施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水文预测预报及有关资料的整编工作;承担对砼坝的日常巡查、监测、维护及处理存在的问题;负责对溢洪道闸门、砼坝、水工建筑物的管理,参与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工程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及扩建项目立项申报工作;负责汛前准备、汛期检查、抢险等工作;对工程隐患进行技术分析与排解;组织开展有关工程管理的科研开发和新技术的应用工作;负责库区内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六)风景区管理办公室 负责编制风景区管理范围内的山、河、湖泊、瀑等资源管理与保护、开发利用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绿化美化工作;组织并实施对景区公共资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生态的维护。 领导班子罗裕文局长:主持局的全面工作,兼管发电生产、工程管理、技术、 财经工作等。 徐伟宏副局长:分管党群、行政、人事、计划生育、政工及工会工作等。 陈健锋副局长:分管水政监察、安全、风景区管理工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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