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皇明资治通纪 |
释义 | 《皇明资治通纪》亦题《皇明通纪》,三十四卷,广东东莞陈建编辑,成书于嘉靖三十四年(1525),上起洪武,下至正德,是明代私人编著的当代史巨著,号称直笔,时人推崇备至。隆庆五年(1571)九月二十二日,工科给事中李贵和奏称:我朝列圣实录皆经儒奉旨纂修,藏秘府,陈建以草莾平民越职僭拟,已犯自用自专之罪,况时更二百年,地隔万余里,以一人见闻臧否时贤,荧惑众听,若不早加禁绝,恐将以谬传谬,为国是之累非浅。疏下礼部覆议,请焚毁原版,仍谕史馆毋得采用,穆宗允准。至明末,不少学者对该书加以补订,陈龙可增补为《皇明二祖十四宗增补标题评断通纪》二十七卷;高汝栻增订为《皇明纪法传录》二十八卷;江旭奇补订为《皇明通纪集要》六十卷;沈国元补订为《皇明从信录》四十卷。此前广东只有新会学、增城学,至陈建《皇明通纪》问世,又有东莞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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