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黄山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
释义 | 黄山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于2002年经黄山区编委批准成立,为区政府派出机构。2002年11月1日正式挂牌运行,内设办公室、督查室。2005年4月成立中心党的工作委员会和中心管理委员会。现驻窗口单位19个,设房管、车管和林业三个分中心。服务窗口共办理行政审批项目76项。办事大厅设在黄山区北海南路。 工作宗旨:“公开、便民、高效、廉洁”; 工作目标:“进一个门办事,缴规定费办成,在承诺期办结”; 工作方式:“集中办公,公开办事,规范操作,限时办结,统一收费,收缴分离”; 工作理念:“把方便让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 工作规范:“一遵守工作制度;二实行政务公开;三收件一次告知;四办件承诺守时;五严格规定收费;六接受社会监督;七奉献本职岗位;八提高工作效率;九创建文明窗口;十争做服务标兵”。 一、中心主要职能: (一)负责制定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三)负责对进入中心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对审批服务项目办理情况进行协调和督查,组织联审联办和提供代理服务; (四)负责审批服务项目的公开工作; (五)负责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投诉受理窗口主要职能: (一)受理对行政服务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投诉; (二)受理国内外来投资者、企业、群众对进驻窗口的行政机关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行为的投诉。 三、服务窗口主要职能: (一)办理各类经济组织和城乡居民申领的有关证照事务; (二)办理投资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递交的需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咨询; (三)办理国内外投资者申请投资项目,企业设立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涉及需要审批、核准、登记等各项批准文件、证照和其它的公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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