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黄德元 |
释义 | 简介黄德元,男,1965年3月18日出生,系芜湖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正县级)。2009年3月27日,黄德元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4月10日被批准逮捕。11月9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对其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经查,被告人黄德元自2002年至2009年春节,利用其担任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院长的职务便利,在该院办公楼建设、规划设计业务、下属人员工作协调及职务任命、为他人安排工作等过程中,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贿赂48.2万元,还挪用公款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德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取他人48.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对于黄德元主动交待侦查机关尚未掌握同种较重罪行,并能在侦查阶段退出全部赃款,法院予以从轻处罚。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黄德元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48.2万元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案情经查明,芜湖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市政所所长申立新,为获得黄德元在项目分配、工作成本报销、职务任命等方面支持,先后9次代表市政所送给黄德元共计10.95万元;芜湖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建筑所所长任军,为在项目分配、工作成本报销、职务任命等方面获取黄德元的关照,5次代表建筑所送给黄德元共计4.6万元。芜湖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马鞍山设计部所长臧礼华2次代表马鞍山部送给黄德元共计6万元。 2006年,上海石禾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人陈科为感谢黄德元在其承接详细规划设计业务时给予的关照,2次送给黄德元共计1.8万元。2006年,上海民防勘察院芜湖分院负责人蒋士勇为感谢被告人黄德元在勘察测绘业务时给予的关照,2次送给黄德元共计3万元。 2008年4月,吕美堂为感谢黄德元帮助其女儿吕燕进入芜湖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工作,送给黄德元5万元。 2008年7月,乔春余为感谢黄德元帮助其孙女乔捷进入芜湖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工作,送给黄德元2万元。 2008年9月15日,被告人黄德元在办理东莞分院承包合同过程中,非法收受崔晓宇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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