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怀化市商务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市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内外贸易、招商引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定全市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及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负责编制西南五省区周边物流中心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规划全市市场体系及商业网点布局,指导市场建设和培育;负责市级重点市场的评审及国家级、省级市场的论证、申报工作。 (四)起草全市商品流通和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的有关规章,制定实施细则和市场准则;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对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和成品油、酒类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五)管理全市进出口贸易工作,拟定和执行全市外贸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分析国际国内经贸形式和我市进出口状况,提出出口产品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建议;研究和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含电子商务);负责办理进出口经营权的相关手续;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的工作;组织实施粮食、棉花、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进出口计划;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应诉及相关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省、市政府和上级商务部门举办的内外贸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建立市级招商项目库,统一对外发布招商项目;指导、协调以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活动;负责市级招商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和督促落实;负责市直单位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的拟定和检查考核;分析研究全市招商引资情况,拟定招商引资发展战略和规划;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参与协调、指导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七)负责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全市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指导管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管理;负责全市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因公经贸出国(境)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 (八)负责全市商务系统统计工作及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工作。 (九)负责归口管理市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怀化商业学校、市场服务中心、市贸促会;联系市粮食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1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搞好调查研究、协助领导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牵头编制全市内外贸、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负责全市重点经贸活动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办理、会议组织、秘书事务及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印章管理、对外宣传、后勤服务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商务系统信息化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加挂“世界贸易组织科”牌子) 负责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和实施;研究全市流通和管理体制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全市重大经贸活动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的研究与协调;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协调工作。 (三)财务科 管理外贸发展基金、调控基金、工商管理费返还资金和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等;负责全市商务系统统计汇总及信息发布工作;编报、管理、审批局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的基建投资计划和财务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监管归口管理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对外贸易科 执行国家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对外贸易的建议;研究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指导协调各类对外贸易活动;负责核准和登记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资格和进出口企业的年审;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年度商品进出口计划;指导出口商品基地建设;负责加工贸易的有关工作;指导进出口业务统计工作。 (五)市场体系建设科(加挂市商品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研究拟订我市健全、规范市场体系和流通秩序的办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协调市场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六)商业改革发展科 拟订全市商业贸易发展规划,贯彻国家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提出全市流通体制改革意见,推进工贸结合、农贸结合、内外贸结合、拟订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工商企业营销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七)市场运行调节科(加挂市牲畜定点屠宰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的政策建议,监控市场运行,组织实施关系人民生活重要商品(肉、菜、糖等)的市场调控储备;负责旧机动车交易及报废汽车回收、更新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汽车更新补贴资金安排、管理工作;承担市牲畜定点屠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市场秩序监督科 承担市政府规范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各市场主体开展创建诚信怀化活动,继续抓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规范市场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执行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酒类商品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管理全市酒类商品的生产流通;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抓好商贸流通各行业协会工作。 (九)招商联络科 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负责全市招商活动的规划制定和指导协调,组织参与各级招商活动;研究提出全市招商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导向要点和规划布局意见建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统一对外发布招商项目;负责境外招商活动的归口管理和协调;负责外来投资客商的接待、洽谈、考察等组织工作;参与协调指导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招商引资方面的具体工作;为招商引资提供咨询及信息服务。 (十)外资管理科(加挂怀化市外来企业投诉协调服务中心牌子) 根据法律、法规和审批权限负责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审批及核准变更事项;监督和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合同、章程的情况;督促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各方按期缴清注册资本;受理、协调外来企业的投诉,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良好的综合性服务;负责市级主题招商活动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和督查落实;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拟定和检查考核;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及到位资金的统计工作。 (十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科 负责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编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中长期规划并督促实施;负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对外援助、接受外援等项目的审核报批、后续管理与协调;负责审核报批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海外企业、全市技术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合同并实施监督管理;落实申报国家及地方支持“走出去”相关政策及项目。负责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组织协调参加国际招投标项目的联合对外工作;承办进出口贸易、劳务输出、经济技术合作、技术培训、三资企业因公商务出国任务的审核报批以及出国人员选派、呈报、培训等工作;承办全市因公经贸出国(境)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申报审核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企业经营资格;负责外经统计工作。 (十二)直属企业指导科 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外贸体制改革的有关方针、政策,指导直属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协调直属企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指导、协调直属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协调直属企业工、青、妇工作和督促落实计划生育工作。 (十三)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和归口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干部的调配、考核、任免、奖惩、工资、档案管理以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归口管理单位人员培训、政治业务学习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局机关和归口管理单位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等有关工作;负责干部年度统计工作;指导本系统人才流动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归口管理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在局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34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离退休人员服务编制2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5名,纪检组长1名,总经济师1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25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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