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怀化市财政局 |
释义 | 简介怀化市财政局属依法设立的怀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设29个内设机构及4个二级单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31人。 单位职责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县(市、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七、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未纳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外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张 纯 党组书记 张纯,男,1964年5月出生,湖南麻阳人,本科文化。1983年参加工作,1986年入党。1986年任共青团麻阳县委副书记,1987年任中共麻阳县委高村乡党委副书记、谷达坡乡党委书记,1993年任县供销联社主任、总经理,1994年任县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1997年任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同年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99年任中共靖州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2000年任怀化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2年任市财政局党组书记。主持市财政局全面工作。 林安凤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林安凤,男,1961年出生,湖南会同人,大专文化,注册会计师。1979年参加工作,1986年入党。1993年任会同县财政局副局长,1998年任会同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年任怀化市建设局财务科科长,2001年任市建设局纪检组长、副局长,2008年任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党组副书记、主任,2009年任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管理党组工作,负责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作。 唐 刚 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刚,男,1963年出生,湖南怀化人,大专文化,会计师。1983年参加工作,1992年入党。1989年任怀化地区行署办公室干部、副科长,1993年任地区行署驻长沙办事处副主任,1994年任地区行署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主任,2001年任市政府驻长沙办事处副主任、主任,2006年任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经济建设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公室、财政监督处、机关党委办、基建办。 饶经理 党组成员、副局长 饶经理,男,1957年出生,湖南汉寿人,本科文化,工程师。1980年参加工作,1981年入党。1990年任怀化磷化总厂党委委员、副厂长,1993年任怀化磷化总厂党委副书记、厂长,1996年任原怀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998年至2007年任鹤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常务副区长,2007年任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1年兼任市科协党组书记。分管办公室、社会保障科、资产管理与绩效评价科、财政信息网络中心、财政资产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刘兴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兴旺,男,1959年出生,湖南溆浦人,本科文化。1980年参加工作,1983年入党。1983年任怀化地区财政局农财科副科长,1986年任地区财政局商贸科副科长,1988年任地区财政局商贸科科长,1995年任地区收费管理局局长,1999年任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行政政法科、金融与债务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联系怀化工业园财政局。 谭子荣 党组成员、副局长 谭子荣,男,1957年出生,湖南洪江人,本科文化,助理会计师。1980年参加工作,1985年入党。1983年任怀化地区财政局企业财务科副科长,1988年任地区财政局企业财务科科长,1991年任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1994年任地区财政局信托投资公司经理,2000年任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教科文科、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工资发放管理中心,联系怀化财校。 向发栋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向发栋,男,1965年出生,湖南沅陵人,本科文化,高级会计师。1985年参加工作,1993年入党。1992年任怀化地区财政局预算科副科长,1995年任地区财政局预算科科长,2000年任市财政局总会计师,2002年任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2009年任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企业科、农业科、税政法规科,联系怀化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向彩柏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向彩柏,男,1965年出生,湖南洞口人,本科文化,高级会计师。1988年参加工作,1997年入党。1993年任怀化地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副科长,1995年任地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科长,2002年任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局长,2007年任怀化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分管综合规划科、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国库券推销办公室、财政票据中心。 张举仁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张举仁,男,1962年出生,湖南怀化人,本科文化,会计师。1982年参加工作,1984年入党。1984年任新晃县财政局副局长,1990年任怀化地区财政局信托投资公司副经理,1993年任地区财政局农税科科长,1998年任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2009年任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分管会计管理科(函校)、市乡镇财政管理局、税费改革办公室、注册会计师协会办公室,联系怀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易 俊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易俊,男,1968年出生,湖南辰溪人,本科文化,高级会计师。1991年参加工作,2001年入党。1995年任怀化地区煤炭工业局征收办副主任,1997年任地区煤炭工业局企业管理科副科长,1997年至2002年任市财政局工业交通科副主任科员,2002年任市财政局产权科科长兼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经理,2003年任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2005年兼任市财政信息网络中心主任,2007年任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局长,2009年任市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人事教育科、对外经济贸易科、纪检监察室、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工会、妇委会、共青团支部。 姚绍玉 行业工会主任 姚绍玉,女,1963年出生,湖南沅陵人,本科文化。1982年参加工作,1985年入党。2002年任靖州县财政局正科级干部,2002至2003年任怀化市财政局党委办副主任(正科级)、市财政局教科文科主任科员,2003年至2009年任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科长,2009年任市财政局工会主席(副处级)兼人事科科长,2011年任行业工会主任兼人事科科长。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设1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闻、安全保密、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接待、车辆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综合计划科(加挂市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牌子) 研究国家、省宏观经济政策和财税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收集和分析国际国内财政经济信息,为加强改进财政管理提供咨询和参考;围绕财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财政管理政策、体制等重大课题研究;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编制全市中长期财政规划;及时反映财政体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承担物价、移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 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和调整方案的设计;承担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审批县(市、区)津贴补贴及奖励实施方案;指导县(市、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 (三)税政法规科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财税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财政法制宣传工作;负责税政管理调研工作,分析反馈有关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税源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工作,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本级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四)预算科 研究制定地方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审核汇总基金预算、城建预算、社会保障资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总指标;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宜;管理市级预备费;承担市直部门预算布置、审核、批复、调整及公用经费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办理预算追加事宜;负责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方案;办理市与县(市、区)的财政结算事宜;承担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的具体工作;指导县(市、区)预算管理工作。 (五)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制定会议费、差旅费等政府性开支标准,承担市本级有关会议经费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政法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六)教科文科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文物、广播、体育、计生、档案、科协、知识产权、文联、地方志、社科联、地震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执行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负责市本级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七)经济建设科 承担交通、国土资源、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环保、粮食、供销等部门和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拟定并组织实施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财政财务管理;负责市本级城建项目资金管理的编制和执行;负责交通、国土、环保、粮食等部门基本建设(国债资金)、政策性补贴等专项资金管理,监督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八)农业科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扶贫、畜牧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研究拟订财政支农和财政扶贫政策制度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特大防汛抗旱资金、农业救灾防灾资金。 (九)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药监、残联及红十字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社会保障资金(基金)支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企业科 承担经济和信息、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研究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市财政支持有关行业的政策建议;管理有关专项资金和企业亏损补贴;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工作,负责有关市属企业财务监管。 (十一)对外经济贸易科 承担商务、旅游、外事侨务、贸易促进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管理商务、旅游、服务业等专项资金并拟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审核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购汇人民币限额。 (十二)金融与债务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类企业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承担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部门预算工作,参与制定地方金融工作管理的政策、制度,研究提出促进金融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金融类企业的财务监管;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业的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工作;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参与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融资管理工作;负责涉农等政策保险的相关工作。 (十三)资产管理与绩效评价科(加挂市清产核资办公室、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牌子) 承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监管等制度和办法;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界定、资产清查、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指导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产权交易事项;拟定资产清查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除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以外的清产核资工作;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负责从经费角度对市直单位公务用车进行审核把关和预算安排;研究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政策、制度和办法,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组织实施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绩效评价资料信息库,研究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为制定财政政策和分配财政资金提供依据。 (十四)会计科 负责全市会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参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具体工作;指导管理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参与监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工作;联系会计学术学会等工作。 (十五)国库科 负责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后国库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市级财政收入的组织协调和全市财政收入调度工作;负责汇总编制全市财政收支旬、月报,分析、预测财政收支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汇总编制预算外收支季报及执行情况分析;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市级财政总决算和全市财政总决算;审核汇总编制市级部门决算和全市部门决算;负责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管理国库资金,办理市级预算缴、拨款;管理市级财政专户资金,负责专户资金的拨付及非税专户核算工作;组织实施国库现金管理;负责实施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制定推进和完善国库改革相关制度、办法;审核批复国库集中支付用款额度;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组织确定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负责新发地方债务的发放管理清收及核算工作;负责审计部门审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有关财政收支情况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县(市、区)财政国库和集中收付管理工作。 (十六)监督检查处 负责全市财政监督检查;拟订财政监督检查制度和办法,协调财政监督检查与其他经济监督的工作关系,研究拟订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的建议或措施;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及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并依法做好违规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提出完善财税法规、财会制度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财政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况;负责企业国有资本金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对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审计机构的执业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国有资产、地方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和政府债务收支行为等其他领域的监督检查;受理违反财税法规、政策、制度的重大举报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局内各科室、单位执行财政财务法律、法规、政策及财政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等情况,对违纪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全市财政系统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七)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承担财政培训中心有关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人员编制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会计师1名,总经济师1名,行业工会主任1名,监督检查处处长(高配副处级)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局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5名。 其他事项(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怀化市中心支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发挥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我市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税、货币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二)原14名财政驻厂员机关事业编制改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只出不进,编制逐年核减,其中市财政局通过人员调整每年消化1人。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