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北省物价局 |
释义 |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本省地方性法规,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省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 三、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管理制度,负责全省价格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 四、按照权限分工,负责制订、调整省管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实行省级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和收费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指导价格商品的作价办法,合理安排各种差价和比价关系;依法规范价格行为和价格形成机制。 五、依法组织、开展全省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查处价格违法和各种乱收费案件,推行明码标价,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指导全省价格行政复议并按规定受理复议案件。 六、依法组织全省农产品、工业品、房地产、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中介服务及部分行政管理的成本费用的调查分析工作,向有关方面提供调查、分析资料,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七、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 八、负责全省物价干部的业务培训。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简介局 长:乔余堂 省物价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全面工作。 副局长:张建民 省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价格监测中心。 副局长:梅香雪 副局长,分管成本调查监审分局、价格认证中心。 副局长:李兴咏 省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收费管理处、工业品与服务价格处。 副局长:古新功 省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农产品与医药价格处、离退休干部处、后勤服务中心。 副局长:胡广生 省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策法规处(市场价格调控处)、研究所、价格协会、承办省政府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纪检组长:夏席珍 省物价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监察室。 巡视员:张结民 省物价局巡视员,分管环境与资源价格处。 副巡视员:李琪忠 省物价局副巡视员,分管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和局临时性重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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