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弘一大师·十八罗汉图 |
释义 | 图书信息出版社: 四川出版集团,四川美术出版社; 第1版 (2007年10月1日) 平装: 35页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开本: 8 ISBN: 9787541034183 条形码: 9787541034183 尺寸: 37.2 x 25.4 x 0.6 cm 重量: 458 g 作者简介弘一,大师(1880-1942)俗名李叔同,浙江平湖人,生于天津,艺术教育家,一代高僧。弘一大师才华横溢,集诗、词、书画、篆刻、音乐、戏剧、文学于一身,在诸多文化艺术领域都曾开风气之先。他的书法艺术达到了“朴拙圆满,浑若天成”的境界,鲁迅、郭沫若等文化名人都以能得到大师一幅字为荣。他也是第一个在中国传播西方音乐的人,他创作的《送别歌》历经几十年传唱己成为经典名曲。同时,他也是在我国画界开创人体写生的第一位教师。他以卓越的艺术造诣培养出画家丰子恺和音乐家刘质平等一些文化名人。在经过繁华的青春岁月之后,弘一大师于1918年在杭州虎跑寺出家,开始了一种刻苦向佛、精研律学的简朴生活。他被佛门弟子奉为律宗第十一代世祖。弘一大师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他是由绚丽至极归于平淡清寂的人物典型。太虚大师曾为之赠偈:以教印心,以律严身,内外清净,菩提之因。赵朴初先生评价大师的一生为:无尽奇珍供世眼,一轮圆月耀天心。弘一大师代表作有:《南山律在家备览》、《四分律戒相表记》、《弘一大师遗著合编》、《清凉歌集》、《李息翁临古法书》等。 内容简介《弘一大师·十八罗汉图》内容简介:如是戒品,我今誓愿受持、修学,尽未来际,不复舍离。以此功德,愿我及众生,无始已来所作众罪,尽得消灭。若一切众生所有定业,当受报者,我皆代受。遍微尘国,历诸恶道,经微尘劫,备尝众苦,欢喜忍受,终无厌悔;令彼众生先成佛道。我所发愿,真实不虚,伏惟三宝证知者。演音自撰发愿句三种,行住坐卧,常常忆念,我所修持一切功德,悉以回施法界众生;众生所造无量恶业,愿我一身代受众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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