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洪湖市盐务管理局 |
释义 | 洪湖市盐务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履行辖区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职能,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湖北荆州市盐务管理局。 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市的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受理盐业违法行为举报,制止和纠正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好全市盐业市场秩序; 3、负责全市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受理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的有序供应; 5、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盐资源,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保障全市盐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6、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盐政科、财务科、业务科、盐政稽查队等。 附注:洪湖市盐业公司是全市唯一食盐专营主体,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为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下属企业,与市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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