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 |
释义 | 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是协助省政府领导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办公机构。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省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 (二)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地)政府(行署)请示省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需要研究落实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地)政府(行署)对省政府决定事项、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省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五)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省政府总值班工作,上传下达重要情况,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六)负责为省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负责《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工作;负责省政府机关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承办省政府及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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