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黑龙江省外向型企业研究会 |
释义 | 黑龙江省外向型企业研究会经黑龙江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由黑龙江省商务厅主管,由黑龙江省籍和在黑龙江省域投资发展的工商业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全省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黑龙江省外向型企业研究会于2011年正式成立。名誉主席申立国、洪袁舒,名誉会长陈永昌、叶晓峰,会长曲艺峰。 本会宗旨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凝聚黑龙江省籍和在黑龙江省域投资发展的外向型工商业界及社会各界相关单位,团结一致,努力为黑龙江省的外向型经济发展,实现企业“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建言献策、育人出力。竭诚为会员服务,积极传递国内外产业经济、科技商业信息,搭建地方政府与商家的沟通互动平台,及时提供政策法规资讯和持续发展的理论指导意见,采取措施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成为我省企业走向全国、走向世界之桥,成为会员与会员、会员与政府相关部门信息沟通、商情互动的纽带。充分利用优秀的龙商文化底蕴、传统美德和人才资源,为黑龙江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做贡献。 业务范围 积极提供信息、咨询、指导、协调、教育培训等服务工作,为会员排忧解难,维护研究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研究会会员的愿望和要求,积极做好政府授权或委托的各项工作;创造和利用各种有利条件,积极推荐企业参与国内外会展招商洽谈联谊活动,为企业“走出去”服务;开展与各地社团组织的经济互动,为工商业界及其他相关业界之间的经济联系和协作牵线搭桥,共同开拓国内外市场;建设信息平台、培训基地、维权中心,壮大服务平台;同时致力企业文化建设,开展企业文化的研究与传播,为会员提供多方面服务。 会员权利与义务 本会的会员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包括黑龙江省籍和在黑龙江省域从事经营活动的工商界、教育界、科技界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及其合资机构、民营机构、分公司、子公司及各界人士。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会的活动;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会员须履行下列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积极谏言献策,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按规定缴纳会费。 本会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内向型向内外结合型、外向型转变的不断演进,我国及我省企业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一改过去封闭型、内向型经营为面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外向型、开放型发展。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指出的那样,我国企业在“引进来”的同时,“实施‘走出去’战略迈出坚实步伐,开放型经济进入新阶段”。并要求我国企业“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把‘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起来,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外向型企业就是面向国内外市场、参与国际国内竞争、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的开放型经济体。外向型企业过去一般是指直接面向国际市场,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以出口为主要任务的外贸企业。在今天全球化日益加深、我国经济实力日益强大的的形势下,我国与国际市场已融为一体,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引进来”的同时,不仅走出国门对外投资,并已拓展到设计研发、生产制造、资源开发、航运物流和农业合作等众多领域,跨国并购也已成为对外投资的重要方式。可以说,当代成功的企业必须是外向型、开放型企业。 企业在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的进程中,有着与过去封闭条件下截然不同的难度与需求。这不仅需要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也更需要社会各界,包括各类中介组织的协助与支持。黑龙江省外向型企业研究会就是要凝聚黑龙江省籍和在黑龙江省域投资发展的工商业界及社会各界相关单位,搭建起政府与企业沟通的平台,积极做好政府授权或委托的各项工作,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诉求;传递政策资讯和市场信息的平台,成为会员与会员、会员与政府相关部门信息沟通、商情互动的纽带;为企业提供维权、培训、交流的平台,助力企业逐步“走出去”参与全球市场竞争,成为龙商走向全国、走向世界之桥;会展招商联谊的平台,积极推荐企业参与国内外会展招商洽谈联谊活动,为企业“走出去”服务;致力于龙商企业文化建设的平台,开展企业文化的研究与传播,竭尽全力为龙商企业尽快成长为开放型经济主体,为企业的的崛起和壮大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