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
释义 | 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前身是河南省药品检验所,始建于1953年。2004年6月4日,河南省编委批准更名为“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为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下设五个管理科室和七个业务科室,依法承担药品等的技术监督检验或检测工作及相关工作。 该所占地面积4788平方米,建筑面积8517平方米,实验用面积6225平方米。现有在岗职工122人,其中从事检验工作人员64人,高级技术职称34人,中级职称25人,博士学位1人,在读博士1人,硕士学位15人,在读硕士4人,大学93人。业务科室按职能设置化学室、中药室、抗生素室、生化室、药理室、药品监督办公室、综合研究室。拥有气质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薄层色谱扫描仪、毛细管电泳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全谱直读等离子发射光谱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多导生理仪、氨基酸序列分析仪等先进仪器设备470台(套),仪器设备总值(原值)1426万元,SPF级动物实验室120平方米。专业藏书5618册,中外文期刊71种,收藏药用植物蜡叶标本5127份,中药材标本1432种。 本所于1998年提出了“对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高度负责,对人民用药安全有效高度负责”的办所方针和“严谨、求实、公正,廉洁、高效、奉献”的省所精神。1994年被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命名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两次被卫生部评为“执行《药品管理法》先进单位”,两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该所于1987年首次通过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 1996年通过卫生部实验室认证,2004年获省科委SPF级动物房合格证书,2005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厅颁发实验动物(普通/SPF级)动物使用许可证,2005年9月第二次取得河南省技术监督局玻璃容量仪器建标证书,2005年10月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和河南省计量认证复查二合一现场评审,并于2005年11月分别取得实验室认可证书和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全所以“公正、诚信、科学、严谨”为质量方针,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检测服务。 地址: 郑州市经二路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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