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河南省救灾中心 |
释义 | 河南省救灾中心是河南省民政厅所属的正处级全供事业单位,全面工作直接对厅长负责,其中党务、教育、人事、行政财务等工作归民政厅有关处室指导,具体业务受厅救灾救济处指导。 河南省救灾中心史建于1993年,当时按照民政部关于建立救灾基地,组织生产自救,壮大救灾实力,提高紧急灾害救助能力,进一步改革救灾款物管理办法的指示精神,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和粮食、物资市场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经省民政厅、省生产救灾办公室、省抗灾救灾协会研究,拟环郑州开发带征地50亩,筹建一个集培训、实习、物资储备、生产经营为一体的生产自救基地,以推动我省抗灾救灾事业向高层次发展。1993年4月22日起着手起草文件、章程、报告等,4月29日,省民政厅对中心的成立作了正式批复,中心的全称是“河南省生产自救科技开发中心”。同年5月,河南省计经委对河南省生产自救科技开发项目作了批复。 同年6月,中心在省工商局进行了注册登记,领取了企业法人执照,同时办理了税务登记等法定手续。经省工商管理局批准,中心定名为“河南省振发科技开发中心”,注册资金200万元,人员编制40人,属集体所有制企业,隶属省抗灾救灾协会领导。 1996年,省编委正式批准成立“河南省救灾通讯科技开发中心筹建处”人员编制15人,为差额补贴事业单位。2003年经省人事厅批准,更名为“河南省救灾中心”,为全供事业单位。 救灾中心的建立和发展,得到了民政部、省委、省政府和省厅各级领导的关心、关爱和支持,民政厅时任厅长、副厅长,多次向部、司领导,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汇报项目,征求支持,为救灾中心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后盾和支持。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