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河南省法人代表权益维护中心 |
释义 | 省中心为理事和会员单位提供如下免费服务(一、新闻方面: 二、法律方面: 三、政府方面: 四、信息方面: 五、市场方面: 六、颁发荣誉: 七、免费宣传: 八、签约评价: 九、组织交流: 十、社会活动:) 河南省法人代表权益维护中心省中心是省领导牵头,隶属省发改委的省级官方保护机构。由省党政机关领导、众多行业权威专家组成,并与《时代报告》杂志、《法人·维权》杂志、河南诚信法人网站、法人·维权网站及省内外其他主流媒体等通力合作,背靠政府、依靠法律、新闻和社会力量,加强对企事业法人权益保护力度,为企事业单位保驾护航。 省中心为理事和会员单位提供如下免费服务一、新闻方面:帮助法人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反映呼声、要求和建议,提供强有力的社会舆论监督。 二、法律方面:依靠法律界专家指导、政府有关部门监督,调解和办理行政纠纷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 三、政府方面:依靠政府以及政界有关权威人士,协调社会关系,迅速有效地办好每一个案件。 四、信息方面:充分利用中心各种舆论阵地,及时、准确地交流、传递新科技、新技术、新产品信息。 五、市场方面:聘请专家、学者,依托省内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建立的企事业策划事务所,帮助理事单位调研、分析、策划、拓展市场。 六、颁发荣誉:颁发省级“合法权益重点保护单位”或“守法诚信共建单位”铜牌及证书。 七、免费宣传:在有关媒体上刊登法人代表个人简历一次。 八、签约评价:开展“守法诚信公约”签约评价工作,对各类法人单位守法诚信现状进行综合评价。 九、组织交流:参与策划社会活动,组织政企高层论坛;协助企事业单位招商引资、融资。 十、社会活动:协调出省、出国学习考察,开展旅游、疗养、休假等社会活动。 权益维护中心对法人的贡献省中心于1996年成立以来,坚持以服务求发展的工作思路,求真务实地为广大会员单位提供急需的各项服务。据不完全统计,省中心帮助处理各类案件618起,免费受理法律服务6016多人(次),为法人挽回经济损失达八千多万元,使企事业单位的利益和法人权益得到了有力的保护。新乡在省中心成立不久成立联络处,于2002年扩大为办事处,办事处由市人大主任、市政府市长、市政协主席任名誉顾问,各部、委、局领导任顾问。办事处不畏困难、开拓进取、解放思想、致力服务、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取得了喜人的业绩,引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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