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河北省2010年高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
释义 | 201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测试工作全省统一组织。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爱国守法,户籍在我省,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其中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符合省教育厅规定的会考成绩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一般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任何一眼裸视不低于4.70。 二、招生计划 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0年各院校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及办法: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全部采用远程网方式进行。考生应于2009年12月1日8时至12月7日18时之间,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录前需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地点索取注册码和密码。2009年12月9日至13日,考生须持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地点进行照相、采集指纹信息及现场信息确认等工作。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测试现场不再进行补报。 2.摄像、采集指纹信息及信息确认工作只限考生本人,不受理函报或他人代报。 四、专业测试 1.凡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河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 2.测试内容: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每项100分,满分400分。 3.报到要求:考生报到时须持身份证和《报考证》,并按规定交纳专业测试费和报名费。不接受未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和没有身份证以及《报考证》的考生参加测试。 4.测试时间定在2010年4月份,具体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文化考试和录取 1.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文科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 2.投档规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投档。 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录取原则与我省投档规则不同的招生院校,投档比例可不受招生计划120%的限制;录取原则与我省投档规则相同的,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录取原则:录取原则由招生院校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我省投档规则向招生院校投档后,招生院校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事先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六、监督、查询与申诉 考生测试成绩经考生当场签字认定,当天公布,有疑问的考生可于当天或次日进行申诉。 七、违规处理 体育类专业测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考生违规事实将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其他 1.只报考体育单招(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也须在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取得考生号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报考证》到招生学校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测试。 2.本简章由报名点向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发放。 3.本简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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