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 |
释义 | 机构简介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为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行政服务中心成立党工委和管委会,内设综合处、督查处、审批项目协调处,下设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公室。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级有关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市纪委、监察局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投诉受理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宗旨:优质、高效、廉洁、规范。 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进一个门办事,按规定标准收费,在承诺日内办结。 工作职责中心职责 负责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进入“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管理和考核;负责协调进入“中心”的部门和项目的确定、调整,并对审批项目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为县(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供信息服务和业务指导;负责对合肥市市长热线办公室的管理;承担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综合处工作职责 负责“中心”文秘、会议、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接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中心”财务、资产、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中心”机关、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承担老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办理;负责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 督查处工作职责 负责窗口日常管理,督促检查“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认真做好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作;负责对进入“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负责对各窗口的月度考核和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中心”的日常考勤,受理服务对象及12345热线的投诉,协助综合处组织开展“中心”的各项集体活动,加强“中心”的文化建设;负责起草与窗口管理、督查有关的文字材料。 审批项目协调处工作职责 负责协调进入“中心”的部门和项目的确定、调整;负责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和联办项目的组织协调;负责开发区、县区工业园区项目的代理代办;负责收集、整理各窗口各类业务报表及相关的统计、归档工作;负责“中心”的咨询服务,参与“中心”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行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工作;负责“中心”的信息化管理,组织实施审批项目的网上申报、审批的技术开发和试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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