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合肥工业大学长江学院 |
释义 | 关于批转设立合肥工业大学长江学院的请示教育部: 为充分利用合肥工业大学现有的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满足安徽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合肥工业大学报经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同意,于2004年开始筹建合肥工业大学长江学院(独立学院)。经过一年的准备,合肥工业大学长江学院已基本具备设置独立学院的条件。学院现有占地250亩(独立校园),规划用地630亩;校舍面积5.2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00万元;纸质图书12万册;专任教师125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占专任教师总数40%。 合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具有丰富的办学经验和良好的办学声誉。学校对长江学院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保障措施也切实有力,可以保证学院的办学条件和质量。合作方北京华安通联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是北京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资金雄厚,办学热情高,拟投资2亿元,用于长江学院的建设。双方合作申请创办合肥工业大学长江学院是两种优质资源的有机结合。 鉴于以上情况,经研究,并经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审通过,我们同意设置合肥工业大学长江学院。 专此请示,请予批准。 附件: 1、安徽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关于设置合肥工业大学长江学院的评审报告 2、合肥工业大学长江学院申报材料 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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