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合并价值观 |
释义 | 当某一母集事物是众多子集事物的并集时,人对于母集事物的价值观可由各子集事物的价值观的并集运算而得,从而构成合并价值观。例如,水果是苹果、梨子、桔子、西瓜、桃子等事物的并集,则人对于水果的价值观可由各个具体的水果种类的价值观的并集运算而得。 并集价值观:设A=A1∪A2…∪AN,则主体对于母集A的价值观称作各个子集Ai价值观的合并价值观,用∣WA∣来表示。 一般情况下,母集事物的合并价值观并不等于各个子集事物的价值观的代数平均值。可以证明(从略),母集的合并价值观与人对于各个子集事物的作用规模有关。 价值观合并定理:主体对于某一母集的合并价值观∣WA∣等于各子集的价值观矩阵WA与各子集的作用矩阵X之点乘,即 ∣WA∣=WA·X =∑(ωi×χ i) 其中,X={χ1,χ2,…,χn}称为各子集的作用矩阵,χi表示人对第i个子集事物的作用系数,它反映了这个子集事物所注入的价值量在整个母集事物所注入的价值总量中的比重,反映了价值资源在不同子集事物之间的分配比例。 不难发现,只有当各个子集事物的作用系数完全相同时,母集事物的合并价值观才等于各个子集事物价值观的代数平均值,即当χ1=χ2=…=χn=1/ n时,有: ∣WA∣=(∑ω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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