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不自杀协议 |
释义 | 2010年5月25日凌晨,富士康科技集团观澜园区华南培训中心一名员工坠楼死亡。这是2010年以来该集团第11宗员工坠楼事件,共造成9死2重伤。对此公司要求员工签订不自杀协议,承诺若发生非公司责任原因导致的意外伤亡事件(含自杀、自残等),同意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本人或家属绝不向公司提出之外的过当诉求,绝不采取过激行为导致公司名誉受损或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造成困扰。 不自杀协议跳楼事件“十一跳”对于富士康来说,面临的是棘手的善后工作,而对于几十万员工而言,心理更是蒙上了巨大的阴影。 昨日下午,网络惊现一份疑似富士康内部发放给员工签署的“不自杀协议书”的微博,并附有该协议的截图。微博内容显示,富士康要求员工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若遇到问题或困难,一定及时向“员工关爱中心”等部门进行反映或求助,以求得到帮助。随后,记者向富士康内部员工了解情况,签订“不自杀协议”的消息得到确认。一位不愿具名的内部员工向记者透露,近段时间以来,一连几天,富士康员工被分批叫到会议室进行谈心交流,“上级询问我们有什么困难、有何要求,都可以提出来,不要憋在心里。”该员工称,对比过去在公司的冷漠、粗暴的管理模式,现在的关心简直令人受宠若惊。 拒签协议昨日晚间,记者从富士康员工手中拿到了这份名为《致富士康同仁的一封信》,该《信》显示:若发生非公司责任原因导致的意外伤亡事件(含自杀、自残等),同意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本人或家属绝不向公司提出之外的过当诉求,绝不采取过激行为导致公司名誉受损或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造成困扰。《信》的下方为员工签字栏,并要求留下家人联系方式。对此,有部分员工明确表示拒签。 2010年5月26日,富士康集团总裁由台湾来到深圳工厂,致歉并宣布取消“不自杀协议书“。据国外媒体人士援引深圳龙华富士康员工叙述报道,昨夜晚间11时许,深圳龙华富士康公司一名员工在大润发商场前坠楼自杀,警察及救护车及时赶到,厂内保安迅速封锁了现场。据传,死者为富士康公司C2宿舍一位男性,目前自杀原因尚不明确。 5月26日,因接连发生十一起员工跳楼事件,富士康董事长郭台铭召集全国媒体记者前往富士康采访报道,希望媒体多多进行“正面报道”,郭台铭表示,“员工自杀,他除了痛心就是痛心。”在昨日的记者会上,郭台铭表示员工自杀和公司的管理没有关系。 目前,富士康官方并未证实“第十二跳”消息的真实性。 致同仁的信亲爱的同仁:热忱欢迎您加入富士康科技集团大家庭! 作为您美满职涯的新里程以及快乐人生的大舞台,富士康将为您提供:可发挥经验与智慧的职业舞台和劳动环境,完备的生活设施,学习与娱乐所需的各类文体场地、设施、活动等,以及解决员工实际困难的关爱服务。 请您务必知悉: 1、一旦您或您周边的同仁在工作、生活、学习、情感、家庭、身体等方面遇上了烦恼、挫折、委屈、困窘,您可以求助于或通报集团公司的“员工关爱中心”热线78585(请帮我帮我),公司将安排专人为您或同仁排忧解难。对于您提供的信息防止了其他同仁之意外事件发生,公司将给予适当奖励: 2、若您由其它非紧急的问题,也可以通过集团投诉中心热线15000、工会维权热线81111及总裁信箱、员工意见箱、工会信箱等管道进行反映,公司也将安排专人进行处理。 同时,请您务必理解: 1、公司诚信守法经营和管理,并尊重和关怀员工 2、基于国家法律、集团制度和人道关怀之原则,集团对员工意外事件的处理均依法依规进行,对员工意外事件(含自杀、自残等),公司将不支付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赔付项目,但定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依法补偿,并进行合理抚恤工作。公司对员工的关爱将以预防为主,不断扩大投入。 为了提醒您,集团特致本公开信并由您签署确认本文件。 最后,祝您在富士康大家庭里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富士康科技集团2010年5月本人已知悉上述公开信之内容及集团公司在员工关怀上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和帮助,了解各种救助途径和方式,本人承诺如下: 1、在公司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若遇有问题和困难,定会及时向“员工关爱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反映或求助,以得到帮助和解决; 2、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遇到较大困难或挫折会及时联系亲属排解,或向公司主管反映,亦同意由公司同仁或人资人员与亲属取得联络和沟通,但绝不以极端方式伤害自己或他人;同意公司基于保护本人或他人健康的目的,在本人身体或精神出现异常情况下将本人送医治疗; 3若发生非公司责任原因导致的意外伤亡事件(含自杀、自残等),同意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本人或家属绝不向公司提出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过当诉求,绝不采取过激行为导致公司名誉受损或给公司正常生产营业秩序造成困扰。 以上事项本人已知悉并确认——————(签名) 工号:身份证号: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联络方式:紧急联络亲属及方式: 相关事件富士康员工死亡记录(截至2010年5月27日) 第十三起自杀事件 27日凌晨又有一位员工割腕自杀,送医后已经没有生命危险。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这位割腕自杀的男子25岁,湖南人,住富士康员工宿舍C栋,进入富士康工作才两个多月。截至目前,富士康今年已发生13起员工自杀事件,造成10死3伤。 2010年5月26日23时许,在富士康科技集团总裁郭台铭视察深圳厂区当天晚上,富士康深圳龙华厂区大润发商场前发生一起员工跳楼事件,富士康证实这名员工堕楼身亡。这是今年以来第12宗,造成10死2重伤。 2010年5月25日凌晨 富士康发生今年“第11跳”,坠楼者不幸身亡。 2010年5月21日4时50分 富士康发生今年“第10跳”,死者为21岁男性员工。 2010年5月14日晚10时50分许 富士康没能阻止第九跳,死者姓梁,安徽籍男子。 2010年5月6日凌晨4时许 富士康员工卢新跳楼身亡。 2010年4月7日 富士康再亡两员工 其中一男员工猝死家中。 2010年4月6日15时许 富士康4坠楼事件 又一女工7楼跳下生死未知。 2010年3月29日4时 富士康23岁员工坠楼身亡 1个月3人坠楼。 2010年3月17日8时 富士康龙华园区,一名田姓女工从宿舍楼跳下摔伤。 2010年3月11日晚 富士康龙华基地内的生活区,一男子从五楼坠亡。 2010年1月23日4时许 19岁的员工马向前在富士康华南培训处的宿舍死亡。 2009年8月20日 富士康23岁员工郑鑫崧在游泳池溺水身亡。 2009年7月15日 富士康25岁员工孙丹勇跳楼自杀。 2008年3月16日 富士康烟台工业园28岁员工李某猝死在出租屋内。 2007年9月1日 富士康员工21岁的刘兵辞工两小时后突然死亡。 2007年6月18日 富士康一名侯姓女工在厕所上吊自杀。 郭台铭道歉富士康全球总裁郭台铭现身深圳富士康,带领200多名来自海内外的记者参观富士康龙华厂区,这也是富士康工厂首度对外开放。在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郭台铭向全社会、富士康所有员工和死者及家属表示道歉,并再三鞠躬。同时宣布,此前富士康要求员工签订的所谓"不自杀协议"立即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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